欧文龙为澳门开埠以来涉嫌贪污渎职受审的最高职级官员。根据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司级官员犯刑事罪须直接由终审法院审判,且"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五十一岁的欧文龙,被控收取四十一件公共工程专案的回扣,包括与赌场兴建有关的发包契约,几乎澳门回归后的所有大型基础建设都牵涉在内,包括西湾大桥、焚化炉及东亚运动会多个场馆等。总计聚敛个人财富超过一亿美元(约三十二亿二千万台币),相当于他任内全家人所得的五十七倍。澳门去年靠赌场赚进逾一百亿美元,超过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赌场地带,而且仅逊于大拉斯维加斯地区的整体所得。
检察官说,欧文龙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名表、珠宝与收藏三百瓶红酒的酒窖。他的若干名至亲家人包括父母在内,都面临不同的贪污指控,而且审判仍在进行中。至于他的妻子陈明锳与另外两名被告则仍下落不明。此外,法院总计传唤逾九十名证人作证。
法官在两小时的宣读判决过程中,形容贿款金额庞大,欧文龙的行为贪得无厌且令人震惊,已为澳门带来负面的海外形象,而且将损及澳门与主要政府官员的声誉,加上他显得没有悔意,因此需要判处重刑。欧文龙选择不到庭聆听宣判,仅在最后发表简短声明,表示对造成政府与社会的困扰深感后悔。
欧文龙在二○○六年十二月被澳门廉政公署依贪污罪嫌逮捕,去年十一月五日在终审法院开审,经过十四堂聆讯。他第一次出庭就振振有词强调自己依既定程序批准合约,此后每当被问到涉及收贿问题时,便答称"不评论"、"不响应"、"不记得",甚至"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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