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参刘基首先进言:"宋元以来,宽纵日久,当使纪纲整肃,然后才能实施新政。"
朱元璋感到言之有理,也深感大明朝的当务之急,应是制定法律,以法治国。根据朱元璋的命令,法律的制定工作加紧进行,到洪武三十年(1397)正式颁布了几经修改的《大明律》。《大明律》简于《唐律》,严于《宋律》。
《大明律》规定"谋反"、"谋大逆"者,不管主、从犯,一律凌迟,祖父、子、孙、兄弟及同居的人,只要年满16岁的都要处斩。
对官吏贪污,处罚也特别重。犯有贪赃罪的官吏,一经查清,一律发配到北方荒漠中充军。官员若贪污赃银60两以上,将被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命在各府州县衙门左侧设皮场庙,就是剥皮的刑场,贪官被押到这里,砍下头颅,挂到竿子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摆到衙门公堂旁边,用以警告继任的官员。
朱元璋对自己制定的法律,带头实行,而且执法相当严厉,这在中国古代封建皇帝中是少有的。他的女婿、附马都尉欧阳伦,凭着自己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不顾朝廷的禁令,向陕西贩运私茶。后来河桥巡检司的一位小吏向朱元璋告发了此事。朱元璋立即下令赐死欧阳伦,同时他还发了通敕令,表扬那位小吏不畏权贵的斗争精神。
朱元璋惟一的亲侄,开国功臣朱文正,亦违法乱纪他毫不留情废了他的官职。开国功臣汤和的姑夫,自以为有硬邦邦的靠山亲戚,就隐瞒常州的土地,不纳税粮,朱元璋也将他依法处死。
朱元璋当皇帝的30年中,还公开镇压了几起大贪污案,其中最大的是郭桓案。郭桓案发时为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御史余敏等告发北京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人,伙同郭桓等人贪污舞弊,吞盗官粮。朱元璋抓住线索,命令司法部门依法严加追查。这个案子后来又牵连到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杰、工部侍郎麦志德等高级官员和许多布政使司的官员。贪污盗窃的钱折成粮食达2400多万石。案件查清后,朱元璋下令将赵瑁、王惠迪等人弃尸街头;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地方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员有上万人被处死;有牵连的官吏几万人被逮捕入狱,严加治罪。各地卷入这个案件的下级官吏、富豪,被抄家处死的不计其数。
一代帝范,节俭成风
由于朱元璋出身贫苦农家,不仅深深体谅农民生活的艰辛、物力的艰难,而且他还身体力行,带头倡导节俭。明朝建立后,按计划要在南京营建宫室。负责工程的人将图样送给他审定,他当即把雕琢考究的部分全去掉了。工程竣工后,他叫人在墙壁上画了许多怵目惊心的历史故事做装饰,让自己时刻不忘历史教训。有个官员想用好看的石头铺设宫殿地面,被他当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朱元璋用的车舆器具服用等物,按惯例该用金饰的,但他下令以铜代替。主管这事的官员说,这用不了多少金子,朱元璋说,"朕富有四海,岂吝惜这点黄金。但是,所谓俭约,非身先之,何以率天下?而且奢侈的开始,都是由小到大的。"他睡的御床与中产人家的睡床没有多大区别,每天早膳,只有蔬菜就餐。
在朱元璋的影响下,宫中的后妃也十分注意节俭。她们从不乔装打扮,穿的衣裳也是洗过几次的。有个内侍穿着新靴子在雨中行路,被朱元璋发现了,气得他痛哭了一顿。一个散骑舍人穿了件十分华丽的新衣服,朱元璋问他:"这衣服用了多少钱?"舍人回道:"五百贯。"朱元璋痛心地说:"五百贯是数口之家的农夫一年的费用,而你却用来做一件衣服。如此骄奢,实在是太糟蹋东西了。"
朱元璋不喜欢喝酒,他多次发布限制酿酒的命令。他不爱奢华,讲究实际。他命令太监在皇宫墙边种菜,不要建造楼台亭阁。为了让儿子们得到锻炼,他命令太监织造麻鞋、竹签自用,规定诸王子出城稍远,要骑马十分之七,步行十分之三。由于他出身贫寒,从小没有读书的机会,从军后,到称帝晚年一直保持勤奋好学的作风。作战之余,理政之后,他常常请儒生讲述经史。经过几十年的刻苦自学,他不但能写手扎、军令,还能写诗作赋。他终生严格要求自己,不懈怠,不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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