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超额完成存款任务,大连某银行职员刘娟(化名)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假存折套取存款人的密码,挪用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然而,刘娟却将巨款挪进了朋友的账户上,其朋友用巨款办公司、买公建等,而刘娟自己却只分得两万元人民币。
据半岛晨报报道,3月21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一审宣判,刘娟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而其两名参与挪用资金的朋友也分别被判处八年和六年有期徒刑。
为拉存款,接近“大款”
刘娟是大连某银行的一名普通职员。2005年8月,刘娟在给存户李雪(化名)办理存取款业务时发现李雪的存取款额非 常高,为了提高自己拉存款的量,刘娟便主动接近李雪,并与其渐渐熟络起来。当年9月,李雪找到刘娟,称其可以为刘娟介绍存款人,并为刘娟出了另一个主意, 即刘娟利用其职务之便事先自己开一个存款人存折,固定密码由刘娟输入,等人来存款时,刘娟让对方在新开的存折中输入密码,等钱存完之后,自己留下了新开的 存折,而将事先办好的真存折交给了对方,这样一来,刘娟就可以掌握存折的密码了,即存折密码就是刘娟事先输入的密码。刘娟则当即答应了。
偷天换日,掌握密码
很快,李雪为刘娟介绍了三位存款人。在存款人去银行的前几天,李雪给刘娟打去电话,将这三个需要存款的人名和身份证号码告诉她,好让刘娟提前做好“真”存折。
果然,三名分别要存100万、50万和100万的存户带着现金找到了刘娟,刘娟顺利地“掌握”了他们的存折账号的密 码。接着,刘娟又在无存折的情况下提取存款人账户的资金存入李雪的账户中。除了李雪外,李雪的朋友姜露(化名)也为其介绍了数名存款人,刘娟扣下存款人的 银行卡,提取存款人账户资金,由姜露为存款人限定银行指定密码并将密码及账户号告诉刘娟,再由刘娟在无存折的情况下,挪用资金存入到李雪和姜露的账户上。 在此期间,李雪和姜露以高息为诱饵“介绍”存款人到刘娟处存款达数十次。
供人挥霍,只得两万
至2007年初,刘娟已利用这一办法挪用了存款人4000多万元,而她的行为也终于被该银行的监督部门查出,公安机关立即将刘娟抓获归案,事后,李雪和姜露也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调查,巨款竟然分文没进刘娟的账户,而是全部转进李雪和姜露的户头上,刘娟自始至终只收到过李雪给付的两万元现 金。据了解,挪用的大部分资金被李雪和姜露用于买酒楼公建、投资房地产等,李雪还花了一百多万元买了几台高档车,其中一台高档车达70多万元,为的是办公 司撑门面用。据刘娟说,挪用资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多拉点存款量,另外也算是帮了朋友一个忙。
到案后,从李雪、姜露处共追缴1059万余元及部分车辆,并返还被害单位。法院在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刘娟、李雪、姜露侵犯了公司资金的使用权,均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予以刑罚处罚。三被告人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李雪和姜露主动投案,系自首,故从轻处罚。
3月21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娟、李雪、姜露均犯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年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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