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阿红介绍,3月19日,朋友介绍她到该贸易公司求职,20日下午,她到位于东华假日酒店的该贸易公司一间办公室面试,经自称公司区域负责人的朱某连续两次测试,她被录用为文员,且带着600元押金、身份证、户口本等签了合同。
3月21日,她第一天到公司上班,当日上午10时许,按朱某安排,她去银行帮公司汇款,到中午11时多,她回到办公室,公司内仍然只有朱某一人,朱某称"做业务的都出去了,要下午才回来"。当日中午,朱某叫来外卖快餐,两人各自在办公室吃完快餐。阿红说,她去饮水机取水时就感觉不对,朱某紧紧地贴在她后面,她赶紧跑开拿着包要走,被朱某反锁房门拦住。接着,朱某将她推倒在沙发上。
阿红说,她想反抗,但朱某高1.8米以上,身材魁梧,她不停挣扎呼救也无济于事。被朱某强奸后,她哭着要走,朱某见状猛然用东西砸她,威胁不准报警。她没有答应,朱某随即跪在地上求饶,非要她承诺"不报警"才能让她离开。离开时,朱某还往她包里塞进现金,称是招工时交的押金。
出来后,阿红给妹妹阿霞和介绍工作的郑先生分别打了电话,他们均建议报警,并迅速赶到楼下。很快,南山派出所民警到场,将正急匆匆下楼逃跑的朱某抓获。
据郑先生说,该贸易公司在海雅百货有专柜,卖女性饰品,当阿红让他帮忙找工作时,该公司正好在招聘,他就建议阿红去应聘,没想到朱某竟然在办公室将阿红强奸,此事让他万分后悔。
记者从南山派出所获悉,朱某为安徽人,已经被警方刑拘。鉴定结果显示,阿红确实被朱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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