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北京要求如下地点必须提供免费安全套

新华网3月29日有一篇新闻,题目是《北京:公安部门不得以有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证据》。 

报导说,北京市要求各类宾馆、饭店、酒店、度假村的客房卫生间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全部摆放安全套,公安部门不得以上述场所有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的证据。

到2008年年底前有两个必须「达到」:

1、北京市各类宾馆、酒店、饭店和度假村的客房卫生间内安全套摆放率要达到100%,统统免费。

前两天,一位在美国开儿童诊所的女亲戚打电话来说,接到一个刚从中国大陆出来的陌生男人的电话,劈头就问:哪里可以拿到免费的安全套?她说:美国是要购买的。那人感到很惊讶。看来那人的惊奇不无原因。

2、歌舞厅、夜总会、浴池等娱乐场所,还有500人以上的大中型建筑工地,自动售套机安装率达到100%。

浴池也算「娱乐场所」?需要安全套的歌舞厅、夜总会、浴池等娱乐场所是什么地方?安全套在那里发挥什么作用?2008年已经与时俱进到男人洗澡时必须戴上安全套?

新华网报导说,从29日召开的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阻止艾滋病、性病经「性活动」传播,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专门下发全面推行安全套使用工作方案的有关通知,并由北京市12个委办局联合部署落实。

报导明确说:据悉,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为降低高危行为人群感染艾滋病的风险」,降低艾滋病在北京市的「传播速度」,要求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召集各类宾馆、饭店等场所的业主或负责人参加安全套推广工作培训,「并保障安全套推广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以这些场所内有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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