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一、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违规、违法,给时庄、五桂庄失地农民带来受难纪实:
2003年6月,安徽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一期征地开始,《清河办事处、清河村小李庄、颍西办事处、罗庄村罗庄、西湖居委会申庄、四里村时庄、五桂庄总计征用土地400多亩,没有批复书》,丈量我们时庄、五桂庄地面菜园和大棚等其它花木棵树经济着物,有颍州区政府、颍西办事处、颍西乡镇土地服站,四里村委会干部带人来丈量,他们政府机关从没有和村民开过一次协调会,也没有说明征地范围,是哪级政府批准征地,征多少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村民谁也不知道,村民那时也不知道有《土地法》、《土地法条例》,还有阜阳市人民《非农建设用地补偿办法(200)18号》文件,我们时庄、五桂庄村民承包土地,就被政府征走了(每亩20500元,坟每亩500元,机井每亩400元,菜园地种菜每平方3元,大棚每方6-8元,其它经济补偿也很低),这样给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一期建校使用了,补偿款到12月才付清。
2004年元月份(农历12月26日-29日),有阜阳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颍西乡土地服站、四里村委会干部,带领市区、办事处、政府工作人员,到我们时庄、五桂庄丈量村民住房和地面附着物(蔬菜园、大棚、花木、果树等其它经济附着物),五桂庄村民蔬菜大棚等经济附着物没有丈量完;他们政府工作人员就放假过春节。
2004年2月20日,我们两庄村民发现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公告说: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征地拆迁安置,经省人民政府批复,《颍州区、颍西办事处四里村时庄、五桂庄、椿树庄、湖庄、四里庄和清河办事村小李庄,因我们时庄,五桂庄土地被征村民住房全部拆迁》其它三个村庄光征地,不拆迁村民住房,时庄、五桂庄两庄村民到市国土局、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向领导问明情况后;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颍西办事处才召开了我们四里村五个村庄村民动员会;村民在动员会上向市征地拆迁安置办主任张建庆和办事处主任江杰提问:"阜阳师范学院西区征地拆迁安置是谁负责"?答:"市政府、市国土局、市征地拆迁办、颍西办事处"。村民又问:"征地每亩补偿多少钱"?答:"是20500元一亩",村民问:"拆迁村民住房补偿是多少"?答:"是按照阜阳市《非农建设用地(200)18号文件》补偿"。村民要求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和颍西办事处拿出省人民政府批复和阜阳市《非农建设用地(200)18号文件》市政府补偿标准,村民又提出拆我们村民住房可给安置?安置用地可叫村民购买?拆迁安置主任张建庆和办事处主任江杰共同答复是:村民安置用地不叫村民购买,有阜阳师范学院购买安置用地给村民拆迁房户建设用,但拆迁村民住房不增加50%款,安置用地使用行三通。
这次动员会上村民坚决反对村民承包土地补偿太低,要求土地补偿增加贰万捌仟元,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和办事处,张建庆、江杰先后说:这是省重点工程,阜阳师范学院直属省人民政府管辖,也是阜阳市形象工程,谁也挡不住。因村民跟他们市区领导谈不好,不欢而散。以后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西办事处、四里村委会都再没有和村民协商过。
2004年3月1日,阜阳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颍西办事处、颍西城乡土地服务站、四里村干部利用他们工作亲属和家属带头先拆房了,每平方多给30元奖金(286元一平方,从286元扣除30元充当奖金)后拆迁村民不给奖金,(房屋拆迁每平方高256元一低156元)根本没有奖金那一说,是他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欺骗村民,因我们村民不懂法,害怕政府扣钱,3月14日两村庄村民住房80%已拆完,村民到市拆迁安置办公室(四里村村部)跟他们工作人员算帐时,村民才发现补偿过低,过度租房费5个月每平方2元,搬迁费每户300元,我们时庄、五桂庄拆迁村民不同意,要求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西办事处等行政机关,拿出省政府批文和阜阳市人民批准补偿标准要有效的法规、法律证据,可是他们作为市政府派出行政机关,叫我们被拆迁村民拿出省人民政府批文和市政府政府补偿标准来,这不是有意刁难村民吗?从此我们时庄、五桂庄村民跟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西办事处等行政部门矛盾开始激化,拆迁补偿半停状态,我们被拆迁住房村民多次到拆迁办公室(四里村部),他们政府工作人员谁也不理睬村民。
2004年3月22日我们时庄、五桂庄被拆迁住房在无奈情况下召开两庄村民大会,并产生了14人村民代表。 2003年3月23日下午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刑警大队(孙队长)突然到我们时庄、五桂庄村民代表家中,找村民代表谈话(村干部刘涛、丁成玉、时向东等人)说:村民不得非法集会、非法集资、非法上访、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就要抓人。 2003年3月24日两庄村民第二次召开村民大会,在村民监督下从14人民代表中推选出两个总负责代表,跟政府职能部门协商,调解拆迁、安置等事宜,完全负责时庄、五桂庄村民拆迁补偿等问题和一切事务,最后推选出了时庄村民张志礼,五桂庄村民张子军为我们两庄总村民代表。同时我们两人和两庄村民签定委托协议书、授权书,同村民制订五不准民约条款。
1、不准村民随意到征地拆迁办地点(四里村部)干扰办公。
2、不准辱骂市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工作人员和公安人员;不准破坏公安车辆、公共财物和其它车辆。
3、不准村民和代表随意接受市政府职能机关、办事处、村干部好处费等。
4、不准村民和代表随意到征地拆迁办地点反应个人问题,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认可后才能去反应个人问题。
5、不准村民随意带小孩到征地拆迁办公室干扰工作人员午餐和午休息。以上制订村民条约,每个村民和代表都要严格遵守规定,如有村民和代表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一切自负。 2004年3月28日至4月7日我和张子军受全体村民和代表委托向阜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市政府、市国土局以书信方式邮寄上访,我们两庄村民和代表在家等候,阜阳市各级领导答复,并给予处理。
2004年4月21日我们时庄、五桂庄被拆迁村民终于等来好消息,市国土局局长刘家坤(现任太和县县委书记)打来电话说:请我们村民代表到国土局谈征地拆迁补偿等事宜,下午我们村民代表5人到刘局长办公室,刘局长接待我们,并说:他代表市委、市政府问我们村民代表有什么要求,我们如实向刘局反应了阜阳师范学院一、二期严重违法,不按规定办事并提出要求:
1、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一、二期征地拆迁我们时庄、五桂庄村民住房,是哪级政府批准。
2、市人民政府张帐公布,为什么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州区政府、颍西办事处、四里村行政机关,一直没有跟村民协商过,也没有开过一次会。
3、为什么?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州区、颍西办事处等,首先给被拆迁村民找好安置用地让被拆迁村民建房,然后再拆迁村民住房。
4、拆迁村民住房补偿过低。
5、市政府对农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多少地?
6、要求市征地安置办、颍州区、颍西办事处拿出省政府批复,阜阳市(200)18号文件,给被拆迁村民安置等有效法律,法规规定文件。
7、强烈抗议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一、二期征地拆迁严重违法。最后刘局说:你们代表先回去等我们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后再答复你们。
2004年4月22日作为颍西办事处主任江杰打电话给村民代表,用欺骗手段对村民下毒手,他江杰说:是市国土局刘局长安排村民代表到国土局谈判,可是刘局长说根本没有这回事,叫村民代表来协商时,我们代表立刻回家,万万没想到,颍西办事处主任派人到国土局,找我们村民代表,这时市拆迁办公室张建庆也到,他们对我们村民代表动武,可他们并没有想到我们村民早已做好保卫村民代表措施,他们(江杰、张建庆)调来社会闲杂人员十几人,对我们进行威胁,但我们决不怕,这时村民开车来接我们代表,他们才不敢对我们村民代表下手。他们办事处来人和市拆迁办主任都走了。
2004年4月23日我们时庄、五桂庄被拆住房村民不得不到市拆迁安置办公室(四里村部)找他们政府职能工作人讨说法,可是作为市政府下派出行政机关,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办事处主任江杰和张建庆,他们两人在公开场合讲,让被拆迁村民告,特别是四里村干部刘涛、丁成玉、时向东说:"办事处和村委会给你们时庄、五桂庄村民拿20万元,让你们告去,你们昨天不是去市政府告我们吗,你们有种到北京告去。"村民一听都明白了。阜阳师范学院二期拆迁全停止,我们村民和市拆迁办、颍州区、颍西办事处等行政机关矛盾更加激化,水火不容的地步。
2004年4月28日、5月18日、6月13日,我们村民代表以书信邮寄到省人民政府、省人大、省政府、省国土厅,反应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一、二期地拆迁安置严重违规、违法、并以恐吓等威胁手段不让上告。 2004年7月27日下午天气炎热,我们时庄、五桂庄被拆住房村民80%以上都住在塑料大棚里,作为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州区政府、颍西办事处、四里村干部应该来看村民,可是他们政府职能部门又干什么事,颍西办事处主任江杰他一人到五桂庄村民住大棚的地方,被村民看见,村民们给了到水,让他到大棚坐,但他没有进大棚,也没有喝水,他说我接个电话,他一直朝东走,这时市征地拆迁安置办主任张建庆和他司机开车把江杰接走,直到5点多钟颍西办事处党委书记李国臣再打电话给我们张志礼说:五桂庄村民把办事处主任小车扣了,还有市征地拆迁安置办主任张建庆证明。我和张子军等其它村民代表都到现场,村民反映说办事处江杰到五桂庄不到30分钟,被市拆迁办张建庆接走。他江主任什么话都没有说,我们五桂庄村民谁也没有扣他的车,当场我和张子军给办事处李书记打电话把这里所发生事讲一遍,村民没有扣他江杰的车,是他江杰和市拆迁办主任张建庆先来人告状,陷害村民的。最后办事处李书记找来我们四里村椿树庄机司,叫方东开走。他江杰停放离五桂庄村民居住地方500多米,江杰、张建庆两人来个诬陷村民,将村民置于死地,我们村民就是不上当。
2004年7月28日由于颍西办事处主任江杰、市征地拆迁安置办主任张建庆和伙陷害村民,被拆住房村民实在受不住塑料大棚的热,两庄被拆迁村民第一次到阜阳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村民扛着五星红旗,抬着控告状,按照交通规定走不跟机动车抢道,走人行道,我们村民决不能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秩序,更不能影响公共交通。我们村民很顺利来到市委、市政府门前。在一边等着市委、市政府领导。这时市政府工作人员来到村民面前说:"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请你们时庄、五桂庄村民到市政府会议大厅等候。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叫我们村民代表五人到市政府二楼小会议室商谈。"当时在场市政府领导有:分管土地王改林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法制办、市国土局长刘家坤,颍州区分管土地赵福胜区长、区政府秘书长、区信访办等领导接见了村民代表。我们村民代表如实反映在4月31日向刘局长提出6条要求给予答复。并向市政府强烈抗议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州区、颍西办事处不按法规、法律办事,并要求其所有一切造成被拆迁村经济损失给予赔偿。我们村在省阜阳师范学院征地红线处,村民承包地建房,(因村民住房被拆后,至今没有安置用地。)但这次市区办协调会上他们领导没有回答村民代表提出的任何问题。最后,他们领导只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后,才能给你们答复。可是直到9月1日我们时庄、五桂庄被拆村民住房,第二次上访市政府也没有给我们村民任何答复。
2004年9月3日,在时庄、五桂庄被拆迁村民和代表强烈要求下,我和张子军代表,用书信邮寄方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大大常委,国土资源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9月11日、9月25日、11月11日、反映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一、二期征地拆迁安置严重违规、违法事实后。我们两庄村民日夜看守没有拆完村民住房和土地,村民开始耕种土地、菜地和其它经济着物及小麦,但省阜阳师范学院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全部停止。可是他们政府派出行政机关,利用一切手段对村民进行威胁,我们两庄被拆迁村民决不让他们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州区、颍西区办事处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入两庄土地半步,我们村民加紧寻找中央国务院文件,土地相关法规、法律,村民法律宣传,用法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11月17日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州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颍西办事处、四里村干部等行政相关人员,带着录相机和照相机开进四里村部,我们时庄、五桂庄村民都不理睬,他们政府相关人员,把我们村民宣传标语拍录下来,我们宣传标语是:"坚决拥护共产党,坚决拥护改革开放,坚决拥护中央一号文件,坚决反违法征地,土地是农民命根子"等宣传标语。 11月22日我张志礼和张子军代表给中共阜阳市委书记胡连松、市长刘庆强(现省环保局长),各寄一封信反映省阜阳市师范学院西区一、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严重违规、违法问题。
11月23日我们时庄、五桂庄村民代表准时到达市政府门前,突然上来十几人把我张志礼按倒在地上说:他们是颍州区公安公局刑警队,有人提控你张志礼身上有 15公斤炸药,要炸市委、市政府,说我是恐怖分子,他们从我身上搜出照相机一部,自动录像相一部,手机一部,采访机一部,提包一个里面有中央一号文件等相关跟土地法规、法律,把我张志礼关押38天。至从我张志礼被关押市看守所,村民到处打听消息,他们从政府内部传出消息说:市政府、区政府分管土地领导和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西办事处主任共同商定把时庄、五桂庄总代表张志礼抓起来,因张志礼知道国务院、省政府、阜阳市政府土地有关法规、法律和内部文件,因省阜阳师范学院要地,他们实在没办法,才把我张志礼关押起来,村民再不敢闹事,并控制村民上访,尽快把土地交给省阜阳师范学院,但是市政府个别领导,颍州区政府某个领导,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主任,颍西办事处主任及四里村干部,他们想错了,从我被关押后村民自发到北京上访。
2004年12月1日至2日震惊中外七男八女跪天安门事件,也是国人丢脸,这是谁的责任?是失地农民责任,还是失地农民无理取闹吗?自从村民北京上访后,市区政府才成立百人调查组进入我们时庄、五桂庄,他们做被拆迁村民思想工作,可是村民对市区调查工作组不太相信,又怕上当受骗,对他们工作组非常有戒备,村民对市区工作组说:如政府有诚意的话把我们村民总代表放回来,交给村民方可,我们相信你们政府,否则省阜阳师范学院二期拆迁一切免谈。他们政府工作组知道村民北京上访人没有回来,等待二次上访。
2004年12月31日颍州区政府分管土地赵区长、区人大、区政协、公安分局刑警到市看守所,跟我商谈,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他们要求回去做村民思想工作动员村民在北京上访村民回来,我作为村民代表强烈要求区政府领导,尽快答复我们村民6条要求,最后区政府领导说:待我回去后再协商才答复。 2005年元月1日是我被接回,把我交给村民,因我们身体不好,被村民送进市二院,住院治疗(15天)我住院期间,我通过联系在北京上访村民尽快回阜阳,我已回到村民中间,并转告他们村民,市区政府领导表示对上北京上访村民一律不再追究,请他们放心回来。
2005年元月6日市征地拆迁工作组,省阜阳师范学院领导第一次跟我们村民代表协商,我们村民代表再次要求区领导答复,我们村民代表多次提出,6条要求给予答复,可是总是回答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后才答复。 2005年1月6日至1月28日我们村民代表和市区征地拆迁工作十几次协商,使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
1、拆迁村民住原来包括奖金每平方286元,低186 元,在增加一层为32元。
2、增加房租费5个月,按平方2元计算。
3、政府同意每亩地加500元卸车费。
4、同意村民安置用地由政府和省师范学院承担一切费用。(但市区政府没有跟村民代表签协议,他们领导说有会议记录。) 2005年1月29日市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组和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公室等部门,丈量时庄、五桂庄村民承包地和其它经济地面附着物土地结束,但土地等其它补偿没有发放村民,他们市区工作组全部放假过春节。
2005年农历1月18日颍州区分管土地赵福胜区长突然宣布说:他代表市区领导,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结束,工作组人员各自回到各单位,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遗留问题,由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西办事处、四里村处理。直到省阜阳师范学院西区二期建校开工,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州区、颍西办事处没有发放土地补偿和其它经济附着物地面补偿,安置补助款,我们村民代表多次找他们市区政府反映,但他们总说:省阜阳师范学院没有汇款,一推再推就是不发放土地等其它补偿、安置补偿款,我们村民和代表得知后叫省阜阳师范学院停止施工,向省阜阳师范学院领导反映土地补偿没有到村民手里,但是师范学院领导也证实,他们校方已把土地等其它补偿传给市国土局了
。第二天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西办事处才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款,每亩按21400元(机井每亩400元卸车费500元每亩),但坟款500元每亩没有发放,其它菜园大棚争补偿也没有发放。但是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和颍州区政府,开始和村民建房安置用地款,《120平方扣3690,140平方扣4305元,160平方扣4920元》村民款不同意,他们说:市政府领导批准的,你们找市政府去。
2005年6月2日我们时庄、五桂庄村民和代表再一次叫师范学院全部停止施工,6月3日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州区、颍西区办事处召开协商会,我们村民代表要求市、区、办政府说话不算话,为什么扣村民土地补偿,他们总是说市、区领导批准叫扣的,我们村民代表去找市区政府领导后才发放坟款和其它补偿款,并说: "扣你们村民安置用地款以后再说"。 2005年8月26日我们两庄村民再次叫师范学院建学生宿舍楼全部停工,市区公安人员都到师范学院,我们村民向市区公安人员说明被征土地一切情况后,他们公安说:"给市拆迁办、颍西办事处领导要电话说明这里情况",下午市区、颍西办、师范学院领导才跟村民代表协商,兑现他们承诺补偿款,但市区政府始终没有提扣时庄、五桂庄村民和集体54.7亩补偿款问题。
2006年1月8日我们村民代表5人到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和颍州区分管土地赵区长问他们领导,"为什么当初市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组协调讲过,被征地拆迁村民住房不增加50%,不叫村民购买安置用地,有市政府和阜阳师范学院承担村民建房用地和电水路等一切费用",可是他们说:"是市政府叫扣不是他们要扣的,如你们不服的话可以去告去。" 2006年1月9日颍州区政府分管土地赵福胜区长主持召开,颍州区政府、人大、政协、颍西办事处、乡镇土地服务站,四里村干部,时庄、五桂庄村民15人,村民代表五人协商会,在协商会上,村民15人和村民代表争吵激烈,说我们村民代表叫扣村民个人和两庄集体土地款,争吵长达几十分钟,他们政府领导都看热闹,谁也不说话,最后赵区长说:你们村民和代表都别吵了,现在就按照市政府、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区政府、颍西办、四里村商定办。有市征地拆迁安置办、颍西办事处、四里村共同发放时庄、五桂庄胜余的集体土地款分到村民个人手中,他并说扣留个人和集体54.7亩款是市政府领导批准叫扣的,如有村民代表到市、省、北京上访是违法的,公安机关还要抓人。(后来颍西办事处的内部人员说:市、区、办事处、四里村几个别领导商定找他们两个别村民跟他们村民代表斗,就说他们代表贪污公款,让村民告他们代表,区纪委查他们代表,看他们代表还闹事,今后对征地都好办,并叫村民不让他们是代表,叫他们人财两空)。
2006年1月20日至2月他们政府先后发放了时庄、五桂庄集体土地补偿款。(20亩) 2006年3月15日我们代表对阜阳市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作法不服,向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而阜阳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受理裁决书(2006)第16号。
2006年3月16日我们村民代表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年十二月十二日省人民政府下达裁决书要求阜阳市人民政府把克扣农民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给我们时庄、五桂庄村民,作为市政府、市国土局、市征地拆迁办、颍州区政府,他们政府没有按省裁决书办,而是把我们农民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最后一脚踢到了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可是市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张建庆说:我们已按照省裁决多发给你们农民70多万元(村民根本没拿到二次补偿),并说:你们村民代表不要跟政府作对,对你们代表个人不利,再说省人民政府也没有明确批示扣你们村民470多亩补偿给你们村民,再说你们申请裁决书已超过法定期限,你们去告去,他们政府这样做合法吗?市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给我们代表二次按照省裁决书给村民补偿多补70多万元(根本没有第二次补偿)但他们政府把二次补偿给谁呢?村民和代表都不知道。
尊敬的各级领导失地农民维权可真难啊!我们失地农民还要走多长路?何时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啊?我保留向上级机关申请执行和申诉的权利,希望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处理。
谢谢!
此致自述人:张志礼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如上所述有假我张志礼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3966546782 宅 电:2177380
- 关键字搜索:
- 安徽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