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认为问题在于中国仍然是一个共产主义独裁政权,而且践踏人权行为的发生是由于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无视公民的权利。其实当今中国更大的问题在于中央在某些方面太弱,无法捍卫民众的权利。
大多数侵犯普通中国公民权利的事件,例如农民的土地被没收却没有得到适当的赔偿,工人被迫在血汗工厂的艰苦条件下劳动,或者村民因污染者的非法倾倒而中毒,这些都发生在级别远的低于中央政府的层面。
中国1978年之后独特的现代化之路得到"乡镇企业"的推动。地方政府机构给予乡镇企业建立企业、进入新兴市场经济的自由。这些实体取得巨大的成功,很多变得极为富有、强大。在官商勾结中,产生类似于英格兰早期工业的邪恶作坊(satanic mills)。
根据各方面的说法,中央政府愿意打压这些地方政府实体,但无能为力。一方面,它没有能力,另一方面,它依赖地方政府和私营企业创造就业和税收。
中国共产党明白它是在骑虎。每一年都有数千起社会抗议暴力事件,国家当局遏制这些势头,但似乎无法触及动荡背后的源头。
美国人传统上不信任强大的中央政府,拥护联邦制的权力分配。其逻辑是让政府更接近群众,这十分有理,但我们常常忘记,地方寡头可以和中央寡头一样施行暴政。在英语世界的历史上,真正的自由摇篮不在于地方当局制衡中央政府的能力,而在于地方权威与强大中央政府之间的平衡。
19世纪英国法律学者梅因(Henry Sumner Maine)著有《古代法律与风俗(Early Law and Custom)》一书,当中一篇名为《法兰西与英格兰(France and England)》的妙文中指出这个事实。他指出,法国大革命前夕,最普遍的单项投诉是农民对贵族侵犯其财产权的不满。根据梅因的说法,法国的司法权是分散的,处于地方贵族的控制之下。
而相反,从诺曼底征服时期开始,英国君主体就成功地建立一个强大的、统一的、集中的司法体系。国王的法院保护非精英群体,使他们免受地方贵族的掠夺。
国家弱可能会损害自由的事业。波兰和匈牙利贵族可以给他们的君主套上相当于大宪章(Magna Carta,译者注:此乃英国用于限制英国国王绝对权力的宪法)的约束力;那些国家的中央政府跟英国中央政府不一样,在后来的几代人时间里仍然弱得多,无法保护农民,让他们免受当地贵族的侵害,更遑论保护国家抵御外部入侵。
美国同样如此。在"‘州'权"和联邦制的旗帜下,南部的地方精英在内战前后压迫非裔美国人。美国的自由是分散政府和强大中央国家的平衡产物--当有必要的时候,这个国家可以派出国民警卫队到小石城(Little Rock)保护黑人儿童上学的权利。
我们难以知道自由会否降临21世纪的中国,或者何时降临。它可能是第一个主要由遭受毒害的环境所引发的关切来推动问责政府的国家。但是,只有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它才会降临:民众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向下负责的诉求得到中央政府的强大支持--强大得足以迫使地方精英遵守国家规定。(作者 Francis Fukuy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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