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导,为配合核查,外汇局同时决定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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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了防止更多热钱的进入,中国外汇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简称《办法》),决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
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是透过将企业出口收结汇情况与其海关货物出口情况加以核对,有效甄别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实际贸易背景,以保证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据了解,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于2008年7月14日起在中国大陆全国试运行,2008年8月4日起正式运行。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登记,分别于2008年7月14日和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外汇局有关人士表示,加强预收货款与未来实际出口的跟踪监管,可防止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资金借用贸易渠道流入境内投机获利;改进对进口延期付款的监督管理,可防止潜在的债务风险,防止未来资金集中大规模流出。在加强对贸易信贷管理的同时,将充分考虑大型成套设备、船舶等特殊行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
分析人士指出,上述两个政策的出台意图十分明显,说明监管层已经开始对日益严重的热钱开始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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