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中国融资融券业务报批流程明确

 2008-09-10 11:1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对证券公司申请增减业务、申请创新业务 的条件和流程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对符合条件的证 券公司增加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为客 户提供服务的业务,《草案》要求证券公司在获得证监 会批准后,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自变 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 业务许可证。

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证券公司方 可经营申请增加的业务,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与该业务 有关的法制宣传、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等投资者教育活 动。

《草案》明确,同一实际控制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控 制关系的证券公司不得经营相同业务。但相关公司采取 有效措施,在经营区域或者目标客户群体上做明显区分 ,相互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的除外。

《草案》对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谘询和自营两类 业务资格的"豁免"情况给予了明确。按照规定,证券 公司对其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提供证券投资谘询服务,不 就该项服务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单独收取费用,且收 取的证券经纪业务佣金不超过规定上限的,无须取得证 券投资谘询业务资格,但应当比照执行证券投资谘询业 务的规则。

《草案》规定,证券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自有资 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 场基金、央行票据等证监会认可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 强的证券,且投资规模不超过其净资本80%的,或者因依 法履行承销义务而买卖证券的,无须取得证券自营业务 资格,但应当比照执行证券自营业务的规则。

《草案》对证券公司申请业务需要的条件作出详细 规定。如:新设证券公司核准的业务不超过四种,证券 公司一次申请增加的业务不得超过两种,变更业务(增 加业务种类和减少业务种类)的范围应当经证监会批准 等。

在创新业务方面,《草案》规定,证券公司经营的 创新业务,应当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 规定,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且与现有证券业务相 关性强,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营业网点、客户资源 、业务专长或者管理经验,有利于优化对客户的服务和 改善公司盈利模式。

《草案》规定,证监会应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对 证券公司增加业务种类的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创新业 务,证监会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可以批准若 干证券公司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或决定逐步扩大 试点范围,在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后正常推开,或停止批 准新的申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保荐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和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的审批,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来源:钜亨网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