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1日,上海司法部门通过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海司法可能存在的内部勾结、杨佳辩护律师谢有明备受争议、以及杨佳母亲的去向不明,引发了互联网上滔滔民意的强烈批评;10天之内,中国官方最终以"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方式进入二审阶段。
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中国著名刑事律师翟建担任杨佳的辩护律师,经过7个多小时的激烈争辩,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延后宣判。按照"具有中国特色"、"中共政法委领导下"的中国司法制度常规,目前杨佳的生死,表面上操持在上海高法的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的手中,实质上是操持在中国政府官方的手中。
杨佳"快刀斩警察"一案,不仅暴露了民间对警察的痛恨,而且暴露了中国民众对政府的痛恨、北京pk上海的矛盾,尤为重要的是,牵涉到了胡温、团派与"上海帮"之间的内部斗争。主导杨佳案一审的上海司法部门,欲迅速置杨佳于死地,却因种种丑闻而被民间、其他司法机构批评和抗议,并由此妥协而允许杨佳上诉并开展二审。
身处丑闻漩涡中的上海司法官员、或者上海帮人马固然可以以毒攻毒、报仇雪恨、誓杀杨佳;可是身处国家庙堂高位的胡温,可就没有"快意恩仇、立斩杨佳"的轻松了,杨佳被杀可能引发的民意仇恨、政治骚乱,足以让这两位中共的负责人头疼万分。
98 年前的1910年,青年汪精卫潜入北京谋刺摄政王载沣(末代皇帝溥仪之父)未遂,也像今天的杨佳袭警案一样,震动全国。在经历满清司法审判过程中,汪精卫一首绝命诗"慷慨歌燕市,从容赴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誉满天下,正如杨佳被擒之后的绝句"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也迅速响彻民间。
汪精卫1910年因行刺摄政王载沣,全国轰动.
27岁的青年汪精卫,和将近一个世纪之后的28岁青年杨佳,都是以自己的青春之躯去搏击时代和命运,他们的冲动和义愤,固然相当不理智、不可取,可是当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最终逼迫青年舍命相博之际,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是不是很病态、很成问题?
满清摄政王载沣受迫于全国民意,最终决定留汪精卫一条活命,予以"永远监禁",也就为自己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革中国人命"的一次又一次历史风浪中,为自己留下了一条活命,得以高寿而终(1951年)。
今天,杨佳的生死也成为胡温的一道难题,官欲杀之,民欲活之,是"权为警所用、情为官所系、利为党所谋",还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胡温来说,向晚清摄政王载沣留汪精卫一条活命的办法学习,留杨佳一条活命,于公于私,都是利大于弊:避免清算的最有效办法,就是手上没有沾满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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