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记者日前采访了援助律师之一的李静林律师 ,他认为这种做法损害受害人利益,他说:(录音)「它一经破产, 那么它现在资产为负数,肯定受害人就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
援助律师在法律声明指出,在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确认奶粉受害者的损害赔偿债权之前,三鹿集团并不具备《破产法》所规定的债务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法定要件。
三鹿集团具有强大的产能和市场渠道优势等重组再造潜力,援助律师反对以破产清算消灭赔偿义务的方式对三鹿集团進行重组,而应保留赔偿义务以股权收购的方式对三鹿集团進行重组。
李静林律师解释道:(录音)「就是希望这些受害人能变成债权人,因为人身损害赔偿它也是一个这样的形式嘛!由债权人变成股东,大家来聘请经理人来经营。那么挣的钱,从利润中每年得多少钱,来解决受害人的赔偿问题。一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
在得到三鹿申请破产的消息之后,数百家经销商赶赴石家庄讨要欠款。三鹿集团在和经销商经过谈判之后,表示将优先支付经销商欠款。
李静林律师说:(录音)「我们是强烈反对,这明显是违法的。它三鹿既然是要破产了,依法他就不应该有权力处治它的资产去赔那些经销商。这很明显是为了逃债,是国家在帮他们逃债。不仅赔偿方案是抓不出来,而对于其它的资产阶级怎么处理这样消息公布出来了,那可见对普通老百姓所遭到的灾难怎么解决,恐怕会显得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资产阶级相互的利益。」
三鹿集团的经销商、供应商,同属三鹿奶粉的销售者或生产者,依法应当与三鹿集团一起承担对受害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李静林律师认为:(录音)「这是因为受害人的人身权利所造成的损害,这比其它的经济关系,他更显得它的迫切性。如果这些受害人都不能够得到赔偿,那么那些经销商,他们所损失的就是金钱呀,他们就更没有理由得到赔偿了。人身权力应该高于财产权力。这些人的人身受到损害,那么应该当之无愧的首先得到赔偿,得到保护。」
李静林律师最后说:(录音)「不是积极解决现在官方公布的几十万受害人的赔偿问题,而首先考虑的是怎么解决三鹿集团企业本身的问题。这种做法当然是表示深深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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