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1月27日报导,23日晚9时40分许,罗湖区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地下停车场,陈小姐坐在出入口处岗亭中值勤,她看到一男二女三人钻进离岗亭六七米处的一辆越野车中。发动后,车子尾部撞上了岗亭旁的出入口机,"砰"的一下,将出入口机撞倒在地。
陈小姐赶紧走出岗亭,让越野车司机下车处理事故。下来的是个中年男子,陈小姐闻到他身上有股刺鼻的酒气。司机否认是自己的越野车撞倒出入口机,要开车离开,陈小姐拒绝把出口的闸杆升起来。
此时一辆车子开到闸杆处要进场停车,陈小姐升起闸杆,越野车司机见状迅速上车,发动越野车要走。陈小姐又赶紧放下闸杆拦住。陈小姐说,当时司机对她喊:"我是罗湖公安局的......你这样搞,我要你下岗!"
陈小姐呼叫保安,保安要求越野车司机谈好责任再走,那名司机情绪激动,拒绝承担责任。保安报警,同时拿来相机拍下现场照片留作证据,附近的一架监控摄像头拍下了现场情况。
民警到来后,了解了事情经过,让双方协商解决此事。保安再次报警,交警来到现场,在调查取证后,认定越野车司机负全责。随后司机在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驾车离开。
刘某说,他并没有撞倒停车场的出入口机,因此他不会赔偿,但愿意补偿几百元。保安队长谢先生说,修复机器,起码要几千元。
刘某事后否认当晚喝过酒,并称当时并非他开的车,而是他的侄子。可谢先生说,当时车上只有刘先生和另外两名女子,根本没有另外一个男子,他们有当时拍下的照片为证。
刘某否认自己以罗湖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的身份威胁停车场工作人员。谢先生事后从交警那里获悉,刘某在罗湖区司法局工作。据悉,罗湖区司法局与罗湖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在同一个大院办公。但刘某否认在罗湖区司法局工作,。
可是,罗湖区司法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称,刘某是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其所驾驶的越野车是该单位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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