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哈尔滨六警察打死大学生案件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三名涉案人员成为被告人,其中两名分别是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信息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另一名是死者林松岭的大学同学杨森。
根据检方起诉书,此三人均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而此前牵涉此案的其他四名警察分别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这次被检察院宣布不起诉。
据悉,两名警察被控殴打死者林松岭致死,而杨森则被指控殴打其他两名民警导致轻伤害。刘力男和杨森都表示认罪,齐新则拒不认罪。齐新的辩护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于逸生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将于24、25日连续审理,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2008年10月11日晚,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肇东市公安局民警李锋、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鑫宇、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刚、交警支队民警栾奡,乘车来到南岗区西大直街糖果酒吧。在酒吧门前,林松岭和原大学同学车亮、杨森、潘兴、王振超以及两名女青年,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事件中,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林松岭死亡。此后,除齐新、刘力男外,此案另外4名涉案民警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此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院对李锋、李鑫宇、王金刚、栾奡四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六人参与殴打,四人不起诉,检察院的这种处理引起网络舆论强烈质疑。因为此四人不到庭,是否存在责任法院已经没有机会查清,而司法实践中此类多人参与的伤害致死案件一般都是按照混同责任根据各自所起作用追究责任,检察院黑箱操作直接出罪,难免官官相护、徇私枉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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