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远东地区法院就"新星"号中国货轮沉没事件做出裁决,印尼籍船长遭判处有期徒刑。
俄罗斯新闻社报道,纳霍德卡市法院星期二(4月21日)以"非法穿越俄罗斯国境"罪,判处"新星"号船长阿迪监禁3个月。
俄新社引述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检察长高级助理诺莫科诺娃称,阿迪"承认"自己犯下有关罪行。
2月15日,塞拉利昂注册的"新星"号货轮被俄国舰艇追截时,在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附近海域沉没。
据俄罗斯方面表示,货船船员共16人,其中6名是印尼公民、10名中国公民。8名船员在事件中死亡,其中7人是中国人。
不过俄新社星期二的报道称,事件发生在2月13日晚,而非此前普遍报道的2月15日。
诺莫科诺娃说,法院在调查期间查明,2月13日夜间,船长阿迪在没有获得港口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命令货船驶出纳霍德卡港湾,且无视多个机关的返航要求。
"新星"号货轮的船主是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但据此前香港媒体报道,该公司只在上海设有办事处。
船公司在事发后的声明中指责俄方严重违反国际法,也"残酷地侵犯了人权"。
"新星"号事件一度使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关系紧张。中国外交部就此对朝鲜提出了严正交涉 ,俄罗斯则反指"新星"号船长应当对沉船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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