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外北村村民代表余有凡告诉本台记者,四川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在地震前的2007年9月征用了外北村的土地。
余有凡说:"现在八百多亩土地,政府没有任何一个批文。对我们的补偿,给得相当的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绝大的危机。"
余有凡表示,从2007年到现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他们向什邡市政府以及国土督察成都局多次反映问题,但至今没有解决。当地政府没有征地批文,采用威胁恐吓,强行拆除村民的房屋,并拘留不愿拆迁的人。村民们在万般无奈下才联名给中共中央纪检委写信。
余有凡说:"我们现在在成都地区的律师都不愿意出面,给我们的赔偿相当的低,几万元一亩。我们的土地是在处于市区内,我们现在的市场价高达两百万一亩,你说这笔生意有多大?各级领导他们都看到这个生意上,会不会替老百姓说话?"
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外北村的另一位村民代表刘德刚说,什邡市政府是和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外北村土地的。
刘德刚说:"政府是没有钱的,与我们这里的南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联手改造我们这的。"
余有凡说,外北村现已荒芜土地500余亩,有几百户在诱骗逼迫下搬迁的村民,目前生活毫无保障:"他们把土地给我们征用。土给我们推了,现在我们就没有生产。到现在拖了两年多,现在又是地震期间,好多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还要一个,老年的社保没有得到政府的百分之四十的补助。
本台记者致电什邡市方亭街道党委书记李元绍求证村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他答复说:"我们市委,政府都安排好了,因为宣传部跟我们媒体统一一个口径啊。"
而什邡市委宣传部没有人接听电话。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张星水律师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如果什邡市村民代表反映的情况属实,什邡市在没有批文的情况下征用农民土地的做法是违反国家国土管理局规定的:
"征地的性质决定批文是由哪一级政府部门来颁发。如果亩数很多又是耕地的话,就应该由国务院来批准了。基本的原则就是给合理的补偿,使得农民被征用土地之后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同时要个他们留一块预留地,百分之十吧。"
张星水律师说,他接触过很多农村征地纠纷的案子,基本上都是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的,所以他并不建议什邡市村民和市政府打官司:
"我觉得对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跟这些失地农民比是强势机构,真正打赢的官司有,但不是特别多。"
中国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显示,在近年来的非法批地案件中,以地方政府为违法主体的案件占80%。据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调查,在农村征地增值的收益分配中,政府得到60%至70%,农民只得到5%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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