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什邡市方亭街道辦事處外北村村民代表余有凡告訴本臺記者,四川什邡市方亭街道辦事處在地震前的2007年9月徵用了外北村的土地。
余有凡說:"現在八百多畝土地,政府沒有任何一個批文。對我們的補償,給得相當的低,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絕大的危機。"
余有凡表示,從2007年到現在,將近兩年的時間裏,他們向什邡市政府以及國土督察成都局多次反映問題,但至今沒有解決。當地政府沒有征地批文,採用威脅恐嚇,強行拆除村民的房屋,並拘留不願拆遷的人。村民們在萬般無奈下才聯名給中共中央紀檢委寫信。
余有凡說:"我們現在在成都地區的律師都不願意出面,給我們的賠償相當的低,幾萬元一畝。我們的土地是在處於市區內,我們現在的市場價高達兩百萬一畝,你說這筆生意有多大?各級領導他們都看到這個生意上,會不會替老百姓說話?"
什邡市方亭街道辦事處外北村的另一位村民代表劉德剛說,什邡市政府是和當地一家房地產公司合作開發外北村土地的。
劉德剛說:"政府是沒有錢的,與我們這裡的南建房地產開發公司聯手改造我們這的。"
余有凡說,外北村現已荒蕪土地500餘畝,有幾百戶在誘騙逼迫下搬遷的村民,目前生活毫無保障:"他們把土地給我們徵用。土給我們推了,現在我們就沒有生產。到現在拖了兩年多,現在又是地震期間,好多都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還要一個,老年的社保沒有得到政府的百分之四十的補助。
本臺記者致電什邡市方亭街道黨委書記李元紹求證村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他答覆說:"我們市委,政府都安排好了,因為宣傳部跟我們媒體統一一個口徑啊。"
而什邡市委宣傳部沒有人接聽電話。北京市京鼎律師事務所張星水律師在接受本臺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如果什邡市村民代表反映的情況屬實,什邡市在沒有批文的情況下徵用農民土地的做法是違反國家國土管理局規定的:
"征地的性質決定批文是由哪一級政府部門來頒發。如果畝數很多又是耕地的話,就應該由國務院來批准了。基本的原則就是給合理的補償,使得農民被徵用土地之後的生活水平不會降低,同時要個他們留一塊預留地,百分之十吧。"
張星水律師說,他接觸過很多農村征地糾紛的案子,基本上都是以和解的方式解決的,所以他並不建議什邡市村民和市政府打官司:
"我覺得對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跟這些失地農民比是強勢機構,真正打贏的官司有,但不是特別多。"
中國國土資源部的調查顯示,在近年來的非法批地案件中,以地方政府為違法主體的案件佔80%。據中國城郊經濟研究會調查,在農村征地增值的收益分配中,政府得到60%至70%,農民只得到5%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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