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大墙内人分高下,官坐牢仍有着数。中国司法因同情怜悯贪腐高官而蒙羞。
贪腐高官受权力庇护,最重要的潜规则是"免死"。根据公开资料统计,二○○○年以来内地下台获刑的副省部级以上高官逾一百人。这些人位高权重,一旦出事,贪腐金额多在数百万元以上,甚至过千万上亿元,远远超过法定可处死刑的起点金额,
但实情是绝大部分人免于一死,刑期死缓封顶。司法当局的解释是,贪腐属经济犯罪,不属《刑法》规定的恶性暴力犯罪范畴,而且死缓也符合"严控死刑"潮流。
死刑与死缓虽然一字之差,对罪犯而言却是生死两重天。按《刑法》减刑规定,死缓罪犯在死刑两年缓期执行期间如无故意犯罪,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后减为十五年以上徒刑,以后可继续获得减刑,实际刑期不能少于十二年。因此,法院判处贪腐高官死缓,表面重判,实际放一条生路,不需二十年,贪官出狱后仍是一条好汉。
免予一死著书减刑
在过去十多年里,除已被处死的贪官外,究竟有多少人已获减刑、保释或保外就医,官方讳莫如深,媒体鲜有报道,令公众质疑司法当局黑箱作业,对高官网开一面,随意减刑。但从零星披露的个案来看,民众的质疑并非无中生有。
原国家统计局长邱晓华在狱中撰写《中国经济新思考》一书后不久,便赴中海油总公司报到任研究员;曾与百多位女子有染的原湖北天门市长张二江,在狱中先后撰写出版四本著作,获重大立功奖励,两次减刑共计三年六个月。
保外就医是服刑高官早日逃离牢笼的另一条捷径。按规定,保外就医者病情好转应该继续入监服刑,但现实情况是贪腐高官大多年老体弱,容易通过就医途径获得狱外执行,而一旦保外就医就没有收监先例。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前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等相继以保外就医为名重获自由。
另按惯例,副省部级以上获罪官员关押在地处北京的公安部直属秦城监狱,狱中的生活待遇和管理,要比司法系统的监狱优越和宽松,服刑高官还可按原来级别享受医疗保障。
监狱本是强制劳动改造的场所,不是服刑人士想干甚么就干甚么的地方,更不是贪腐高官的个人书院,怎么可能一边强制劳动,一边还能著书立说,更无法想像天底下有哪家监狱,能为普通囚犯创造良好的研究创作环境,并且为其负责出版事宜。显而易见,这是司法当局给予贪腐高官的特殊礼遇。邱晓华、张二江等的立功减刑足以让所有在押贪官燃起新的期望,要减刑,就写书;要出狱,就立著。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 关键字搜索:
- 贪官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