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案发
女生报警揭出强奸大案
"有人要强奸我!"去年7月11日,江苏宜兴一名女高中生张琼神色紧张地跑进当地派出所报警。张琼告诉民警,前阵子她有个叫曾萍的老同学找到她,说要介绍男朋友给她。"曾萍说要给我介绍的男朋友长得非常帅,家族是满清皇室的后代,有钱有势。但是对方有个家规,就是要和他们家族的男子交往,必须要先跟男子的大哥发生关系。"
张琼说一开始还觉得很好奇,但无法接受这个怪异的家规,便拒绝了。后来曾萍说"帅哥来了",还说如果你不接受无所谓,先来玩玩。于是当天张琼便来到曾萍所说的宾馆,见到了她所说的"帅哥"。
谁知刚一见面,男子便自称是家族的大哥,抓住张琼要脱她衣服。"他还说,如果我不答应,全家就要受到诅咒,父母很快就要死的。"张琼觉得无法理解,但本能地激烈反抗,并最终挣脱,接着便跑进了派出所。
面前的这个女生惊慌失措,说话内容听上去也匪夷所思,不过民警仍然按照她的指点,将曾萍和那个叫许某的男子带进了派出所。一开始,男子只表示自己和曾萍等不少女生有交往,交往中骗了她们一些钱,然而经过讯问他渐渐松口,最后交代说,自己做了禽兽不如的事--多次强奸了曾萍等14名女生,这些女生的年龄最大不过17岁,最小的才14岁!
骗局开始
"我是满清皇室后代" 自称皇室后代骗来女生
今年42岁的无锡男子许某并不是什么帅哥,中等身材的他穿着和谈吐也很普通。据了解,许某曾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离婚后妻子带着孩子离开,而他孤身一人生活,并且已经无业在家很久。然而,许某却交代说,那些被他强奸的女生们,虽然内心都是不情愿的,但是只要他发号施令,女生们却能乖乖地从学校赶往宾馆,听任他的发泄!难道他真的有魔法?这一切,还要从一个随意发出的短信说起。
2007年11月,在家感到空虚无聊的许某,用自己的手机编写了问候短信,随意输入几个无锡地区的手机号码发送过去。这其中就有在无锡某职业学校就读的女生曾萍。见到陌生人发来的短信,曾萍感到有些奇怪,便回发过去询问对方身份。
两人这样聊了几个回合后,许某就弄清楚了对方的底细,知道对方只是个14岁的女生后,他萌发了邪念。经过一番思考,他开始编造出一个离奇的故事。
"我叫张易寒,今年20岁,现在在上海读大学。"许某吹嘘说,他是满族人,家族是满清皇室的后代,关系非常深厚,在各地拥有诸多产业,"你的学校也是我们家族控股的"。
通过短信和网络聊天,曾萍深信自己遇上了"白马王子",她完全相信了对方的说法。经过这种从没见过面的交往,曾萍答应做"张易寒"的女朋友。
手机还有"总机"和"分机"
在聊天中,许某曾经"无意"中说自己家族人很多,他有不少优秀的弟弟。而曾萍记住了这句话,于是便询问他是否还有弟弟可以介绍给自己的好友。许某赶紧回复说自己有个弟弟叫"吕峰",可以介绍给她的女友。
曾萍所说的好友正是她的同学方彦洁。曾萍曾经将许某骗自己的这番话如实告诉了方彦洁,而一听说可以介绍有钱有势的男孩,方彦洁也是欢喜不已,很快就答应了。不久,她就收到了"吕峰"发来的短信。
"怎么吕峰的手机号码和张易寒一样?"两个女孩一看对方手机,都觉得奇怪。而"吕峰"和"张易寒"马上开始编故事:"我们家族的人都用同一个手机号码,只有大哥许某使用的是总机,我们其他人用的是分机。"
两个女生还是第一次听说手机也有"总机"和"分机",然而她们并没有仔细思考,只是选择了相信。就这样,她们用手机短信和许某扮演的两个男孩同时交往着,就好像是男女朋友一样。
2007年12月初,"张易寒"发短信给曾萍,说他的大哥许某在无锡,希望她出来与大哥见个面。曾萍恰好在学校没空,便让方彦洁去了。
在一家快餐店里,面前这个中年男子丝毫不能引起方彦洁的兴趣,她只是一再询问许某"吕峰帅不帅"。许某只得点头说"很帅",却用色迷迷的眼神将长相姣好的方彦洁打量了个遍。
令人发指的蹂躏
炮制惊人"诅咒"强奸两女生
两人分开后,许某思考良久,以"张易寒"的名义给曾萍发去了短信,"我对不起你,可是我太爱你了,我不得不将我家族的规矩告诉你"。曾萍一开始还觉得奇怪,可接下来她就看到了让她目瞪口呆的"家规"。
"我家祖上传下来的家规是,凡是要成为我家族男子的妻子,必须先要和这一辈的大哥发生关系,否则女孩的全家就要受到可怕的诅咒!"他在短信中说,女孩只有和大哥许某发生过关系之后,才会被允许成为他家族男子的妻子。而可怕的是,女孩要么不知道这个诅咒,一旦知道这个诅咒,如果不同意的话,她全家人都会被附上诅咒,女孩的父母将会在半年内死去,女孩将来也将厄运连连......
为了加强说服力,他还故意举例说,他上一代人里面,有个女孩临阵退缩,结果才两个月,父母就莫名其妙地被车撞死和被石头砸死,后来连她的狗都死了......
这么可怕的诅咒,让曾萍吓得浑身发抖。她告诉方彦洁之后,两个人都吓得哭了。"我不能看着我的爸爸妈妈去死!"方彦洁想到那个所谓的诅咒,就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她觉得为了自己的父母,也为了自己将来能"嫁入豪门",将自己献给"又老又丑"的许某,是值得的。
第二天,方彦洁按照许某的指示,离开学校来到无锡一家宾馆。许某早已开好房间,将她推倒在床上,先后两次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当晚,方彦洁回到学校,将自己已经失身的事情告诉了曾萍,还将许某在她面前反复强调的诅咒又说了一遍。"反正早晚要进他们家族的门,你也去吧。"
次日,两个女生一起来到宾馆。在房间里,方彦洁坐到电脑桌前上网,许某就在距离她两三米远的床上夺走了曾萍的第一次。接着,许某又命令两个女孩同时脱掉衣服,他轮流与她们发生关系,这天他又分别发泄了两三次才罢休。
就在两个女生准备离开的时候,许某又向两人分别索要100元钱。收到女生的钱后,他又分别找了一元钱给对方。他告诉两个女生:"初次献身,要给我交上最少99元的红包,这也是我们家族的规矩。"之后,只要两个女生有时间,许某就会将她们拉出来开房间,让她们同时和自己发生关系,"次数多得我自己也记不清了"。这期间,两个女生默默忍受着他的蹂躏,却也没有忘记询问何时才能与"张易寒"和"吕峰"见面,但都被许某以各种借口搪塞过去了。
手机拍下女生裸照后大肆发泄
这样荒唐的关系持续了两个多月,今年2月底许某有了新的主意。他注意到,两个女孩在精神上已经完全被自己控制住,便打算让她们问问其他女生,有没有人愿意做他许某的女朋友。
很快曾萍就拉来了同学王小英。两人见面后,许某将自己过去吹嘘的那一套又搬了出来,不过王小英觉得他太老,根本没看上他。就在她准备离开房间时,许某上前强行脱她的衣服,但遭到了王小英的激烈反抗。
"我的路子很宽的,你以后还想不想毕业了?"许某拉下脸恶狠狠地说。一听到这话,王小英就吓得不敢动了。许某赶紧拿出手机,拍了几张她的裸照,然后便放她走了。
事后,许某屡次给王小英打电话发短信,反复骗她说"只要跟我发生关系,以后你的工作就没问题了",还一再提到裸照。在他的威逼利诱下,王小英没办法,只好来到宾馆,奉献了自己的贞操。谁知当夜许某兽性大发,连续强奸了她八九次。
从此,王小英也沦为了他的性奴,只要有时间,许某就可以将她召来发泄。
先后14个女生落入他的魔爪
轻轻松松骗到了三个女生的贞操,这让许某的自信和欲望开始膨胀。他对曾萍和方彦洁说:"我还有几个弟弟,也需要介绍女朋友,你们看看有谁合适,帮我的弟弟们介绍一下。"其实,他的真实用意仍然是想借助"诅咒"的威力,满足他自己的淫欲。
此时的曾萍和方彦洁内心深处已经开始意识到,许某是个骗子,但是她们对那个"诅咒"也同样充满了畏惧。也由于许某的一再警告,她们并不敢将这个"诅咒"告诉家人、老师,只敢默默地放在心里。
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中,她们陆续介绍了几个女生,后来通过其他女生,又陆续有几人上当。
而许某似乎越骗越得心应手,每次都是编造出一个新的弟弟的名字,与新的女生交往。他所编造的手机"总机分机"说法,也骗倒了所有女生。
在骗色过程中,许某还注重花样不断翻新。比如他曾经提出"和我上床次数越多,将来在家族中地位越高"。比如他为了鼓励这些女生更加"积极",还欺骗说" 家族中有三把象征权力的钥匙,现在我手中有一把,将会给最听我话的人"。当期末考试即将来临时,他又骗女生们:"只要跟我上床,包你考试轻松拿高分。"如此荒唐的话,女生们也纷纷相信,就在考试的前夜,不但好几个女孩在宾馆的房间里任其蹂躏,甚至有三个女生还趁夜色溜出住宿的学校,跑到了宾馆的床上......
在他的蛊惑下,总共14个女孩被他糟蹋。而他的淫欲不断膨胀,经常同时与多名女孩发生关系,最后的一次竟然多达8个女生!
受审
当庭翻供 仍被判死缓
受害的女生们就这样隐忍着,直到张琼的出现。
据了解,遭受他蹂躏的女生们,没有一个敢告诉家长。由于她们均为住校生,这件事家长都不知情。许某说:"她们大多都是想嫁入豪门,不然我不会得逞。"当民警询问许某是否服用过药物时,许某甚至颇有些自豪地说:"我身体很好的,一个人生活时间长了,难免欲望比较强烈......"
公诉机关指控,许某除了对14名女生多次奸淫之外,还多次编造谎言骗取了她们的钱财2万多元,用于开房等挥霍。而许某在看守所中,意识到自己罪孽深重,很可能面临极刑。
今年8月,无锡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许某开始最后一次疯狂,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他竟当庭翻供,矢口否认自己的强奸罪行,只表示是"和女生们处朋友"。然而检方很快宣读了14个女生的血泪控诉,并出示多家宾馆的开房记录等证据,他渐渐低下了头,最终在法庭上悔罪。"我对不起她们。但是我没有工作,没钱赔她们......"
开庭结束之后,或许是过于愤怒,主审法官来到许某的面前说:"你到底在想什么!你为什么要翻供,这些女孩的控诉,你能翻得了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采用利诱或精神控制等方法,奸淫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情节恶劣;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女学生数额较大的钱财,其行为还构成诈骗罪。许某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能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强奸的犯罪事实,但他在庭审中彻底否认,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但考虑其有主动交代罪行的情节,对被告人许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许某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论罪应当被判处死刑,鉴于其在侦查初始阶段能如实供述强奸犯罪的主要事实,且尚未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故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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