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案發
女生報警揭出強姦大案
"有人要強姦我!"去年7月11日,江蘇宜興一名女高中生張瓊神色緊張地跑進當地派出所報警。張瓊告訴民警,前陣子她有個叫曾萍的老同學找到她,說要介紹男朋友給她。"曾萍說要給我介紹的男朋友長得非常帥,家族是滿清皇室的後代,有錢有勢。但是對方有個家規,就是要和他們家族的男子交往,必須要先跟男子的大哥發生關係。"
張瓊說一開始還覺得很好奇,但無法接受這個怪異的家規,便拒絕了。後來曾萍說"帥哥來了",還說如果你不接受無所謂,先來玩玩。於是當天張瓊便來到曾萍所說的賓館,見到了她所說的"帥哥"。
誰知剛一見面,男子便自稱是家族的大哥,抓住張瓊要脫她衣服。"他還說,如果我不答應,全家就要受到詛咒,父母很快就要死的。"張瓊覺得無法理解,但本能地激烈反抗,並最終掙脫,接著便跑進了派出所。
面前的這個女生驚慌失措,說話內容聽上去也匪夷所思,不過民警仍然按照她的指點,將曾萍和那個叫許某的男子帶進了派出所。一開始,男子只表示自己和曾萍等不少女生有交往,交往中騙了她們一些錢,然而經過訊問他漸漸鬆口,最後交代說,自己做了禽獸不如的事--多次強姦了曾萍等14名女生,這些女生的年齡最大不過17歲,最小的才14歲!
騙局開始
"我是滿清皇室後代" 自稱皇室後代騙來女生
今年42歲的無錫男子許某並不是什麼帥哥,中等身材的他穿著和談吐也很普通。據瞭解,許某曾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離婚後妻子帶著孩子離開,而他孤身一人生活,並且已經無業在家很久。然而,許某卻交代說,那些被他強姦的女生們,雖然內心都是不情願的,但是只要他發號施令,女生們卻能乖乖地從學校趕往賓館,聽任他的發泄!難道他真的有魔法?這一切,還要從一個隨意發出的簡訊說起。
2007年11月,在家感到空虛無聊的許某,用自己的手機編寫了問候簡訊,隨意輸入幾個無錫地區的手機號碼發送過去。這其中就有在無錫某職業學校就讀的女生曾萍。見到陌生人發來的簡訊,曾萍感到有些奇怪,便回發過去詢問對方身份。
兩人這樣聊了幾個回合後,許某就弄清楚了對方的底細,知道對方只是個14歲的女生後,他萌發了邪念。經過一番思考,他開始編造出一個離奇的故事。
"我叫張易寒,今年20歲,現在在上海讀大學。"許某吹噓說,他是滿族人,家族是滿清皇室的後代,關係非常深厚,在各地擁有諸多產業,"你的學校也是我們家族控股的"。
通過簡訊和網路聊天,曾萍深信自己遇上了"白馬王子",她完全相信了對方的說法。經過這種從沒見過面的交往,曾萍答應做"張易寒"的女朋友。
手機還有"總機"和"分機"
在聊天中,許某曾經"無意"中說自己家族人很多,他有不少優秀的弟弟。而曾萍記住了這句話,於是便詢問他是否還有弟弟可以介紹給自己的好友。許某趕緊回覆說自己有個弟弟叫"呂峰",可以介紹給她的女友。
曾萍所說的好友正是她的同學方彥潔。曾萍曾經將許某騙自己的這番話如實告訴了方彥潔,而一聽說可以介紹有錢有勢的男孩,方彥潔也是歡喜不已,很快就答應了。不久,她就收到了"呂峰"發來的簡訊。
"怎麼呂峰的手機號碼和張易寒一樣?"兩個女孩一看對方手機,都覺得奇怪。而"呂峰"和"張易寒"馬上開始編故事:"我們家族的人都用同一個手機號碼,只有大哥許某使用的是總機,我們其他人用的是分機。"
兩個女生還是第一次聽說手機也有"總機"和"分機",然而她們並沒有仔細思考,只是選擇了相信。就這樣,她們用手機簡訊和許某扮演的兩個男孩同時交往著,就好像是男女朋友一樣。
2007年12月初,"張易寒"發簡訊給曾萍,說他的大哥許某在無錫,希望她出來與大哥見個面。曾萍恰好在學校沒空,便讓方彥潔去了。
在一家快餐店裡,面前這個中年男子絲毫不能引起方彥潔的興趣,她只是一再詢問許某"呂峰帥不帥"。許某只得點頭說"很帥",卻用色迷迷的眼神將長相姣好的方彥潔打量了個遍。
令人髮指的蹂躪
炮製驚人"詛咒"強姦兩女生
兩人分開後,許某思考良久,以"張易寒"的名義給曾萍發去了簡訊,"我對不起你,可是我太愛你了,我不得不將我家族的規矩告訴你"。曾萍一開始還覺得奇怪,可接下來她就看到了讓她目瞪口呆的"家規"。
"我家祖上傳下來的家規是,凡是要成為我家族男子的妻子,必須先要和這一輩的大哥發生關係,否則女孩的全家就要受到可怕的詛咒!"他在簡訊中說,女孩只有和大哥許某發生過關係之後,才會被允許成為他家族男子的妻子。而可怕的是,女孩要麼不知道這個詛咒,一旦知道這個詛咒,如果不同意的話,她全家人都會被附上詛咒,女孩的父母將會在半年內死去,女孩將來也將厄運連連......
為了加強說服力,他還故意舉例說,他上一代人裡面,有個女孩臨陣退縮,結果才兩個月,父母就莫名其妙地被車撞死和被石頭砸死,後來連她的狗都死了......
這麼可怕的詛咒,讓曾萍嚇得渾身發抖。她告訴方彥潔之後,兩個人都嚇得哭了。"我不能看著我的爸爸媽媽去死!"方彥潔想到那個所謂的詛咒,就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她覺得為了自己的父母,也為了自己將來能"嫁入豪門",將自己獻給"又老又醜"的許某,是值得的。
第二天,方彥潔按照許某的指示,離開學校來到無錫一家賓館。許某早已開好房間,將她推倒在床上,先後兩次與她發生了性關係。
當晚,方彥潔回到學校,將自己已經失身的事情告訴了曾萍,還將許某在她面前反覆強調的詛咒又說了一遍。"反正早晚要進他們家族的門,你也去吧。"
次日,兩個女生一起來到賓館。在房間裡,方彥潔坐到電腦桌前上網,許某就在距離她兩三米遠的床上奪走了曾萍的第一次。接著,許某又命令兩個女孩同時脫掉衣服,他輪流與她們發生關係,這天他又分別發泄了兩三次才罷休。
就在兩個女生準備離開的時候,許某又向兩人分別索要100元錢。收到女生的錢後,他又分別找了一元錢給對方。他告訴兩個女生:"初次獻身,要給我交上最少99元的紅包,這也是我們家族的規矩。"之後,只要兩個女生有時間,許某就會將她們拉出來開房間,讓她們同時和自己發生關係,"次數多得我自己也記不清了"。這期間,兩個女生默默忍受著他的蹂躪,卻也沒有忘記詢問何時才能與"張易寒"和"呂峰"見面,但都被許某以各種藉口搪塞過去了。
手機拍下女生裸照後大肆發泄
這樣荒唐的關係持續了兩個多月,今年2月底許某有了新的主意。他注意到,兩個女孩在精神上已經完全被自己控制住,便打算讓她們問問其他女生,有沒有人願意做他許某的女朋友。
很快曾萍就拉來了同學王小英。兩人見面後,許某將自己過去吹噓的那一套又搬了出來,不過王小英覺得他太老,根本沒看上他。就在她準備離開房間時,許某上前強行脫她的衣服,但遭到了王小英的激烈反抗。
"我的路子很寬的,你以後還想不想畢業了?"許某拉下臉惡狠狠地說。一聽到這話,王小英就嚇得不敢動了。許某趕緊拿出手機,拍了幾張她的裸照,然後便放她走了。
事後,許某屢次給王小英打電話發簡訊,反覆騙她說"只要跟我發生關係,以後你的工作就沒問題了",還一再提到裸照。在他的威逼利誘下,王小英沒辦法,只好來到賓館,奉獻了自己的貞操。誰知當夜許某獸性大發,連續強姦了她八九次。
從此,王小英也淪為了他的性奴,只要有時間,許某就可以將她召來發泄。
先後14個女生落入他的魔爪
輕輕鬆松騙到了三個女生的貞操,這讓許某的自信和慾望開始膨脹。他對曾萍和方彥潔說:"我還有幾個弟弟,也需要介紹女朋友,你們看看有誰合適,幫我的弟弟們介紹一下。"其實,他的真實用意仍然是想藉助"詛咒"的威力,滿足他自己的淫慾。
此時的曾萍和方彥潔內心深處已經開始意識到,許某是個騙子,但是她們對那個"詛咒"也同樣充滿了畏懼。也由於許某的一再警告,她們並不敢將這個"詛咒"告訴家人、老師,只敢默默地放在心裏。
就是在這樣的矛盾中,她們陸續介紹了幾個女生,後來通過其他女生,又陸續有幾人上當。
而許某似乎越騙越得心應手,每次都是編造出一個新的弟弟的名字,與新的女生交往。他所編造的手機"總機分機"說法,也騙倒了所有女生。
在騙色過程中,許某還注重花樣不斷翻新。比如他曾經提出"和我上床次數越多,將來在家族中地位越高"。比如他為了鼓勵這些女生更加"積極",還欺騙說" 家族中有三把象徵權力的鑰匙,現在我手中有一把,將會給最聽我話的人"。當期末考試即將來臨時,他又騙女生們:"只要跟我上床,包你考試輕鬆拿高分。"如此荒唐的話,女生們也紛紛相信,就在考試的前夜,不但好幾個女孩在賓館的房間裡任其蹂躪,甚至有三個女生還趁夜色溜出住宿的學校,跑到了賓館的床上......
在他的蠱惑下,總共14個女孩被他糟蹋。而他的淫慾不斷膨脹,經常同時與多名女孩發生關係,最後的一次竟然多達8個女生!
受審
當庭翻供 仍被判死緩
受害的女生們就這樣隱忍著,直到張瓊的出現。
據瞭解,遭受他蹂躪的女生們,沒有一個敢告訴家長。由於她們均為住校生,這件事家長都不知情。許某說:"她們大多都是想嫁入豪門,不然我不會得逞。"當民警詢問許某是否服用過藥物時,許某甚至頗有些自豪地說:"我身體很好的,一個人生活時間長了,難免慾望比較強烈......"
公訴機關指控,許某除了對14名女生多次姦淫之外,還多次編造謊言騙取了她們的錢財2萬多元,用於開房等揮霍。而許某在看守所中,意識到自己罪孽深重,很可能面臨極刑。
今年8月,無錫市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法庭上,許某開始最後一次瘋狂,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他竟當庭翻供,矢口否認自己的強姦罪行,只表示是"和女生們處朋友"。然而檢方很快宣讀了14個女生的血淚控訴,並出示多家賓館的開房記錄等證據,他漸漸低下了頭,最終在法庭上悔罪。"我對不起她們。但是我沒有工作,沒錢賠她們......"
開庭結束之後,或許是過於憤怒,主審法官來到許某的面前說:"你到底在想什麼!你為什麼要翻供,這些女孩的控訴,你能翻得了嗎!"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許某採用利誘或精神控制等方法,姦淫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學生,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且情節惡劣;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被害女學生數額較大的錢財,其行為還構成詐騙罪。許某在接受民警詢問時,能主動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其強姦的犯罪事實,但他在庭審中徹底否認,依法不能認定為自首。但考慮其有主動交代罪行的情節,對被告人許某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許某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大,論罪應當被判處死刑,鑒於其在偵查初始階段能如實供述強姦犯罪的主要事實,且尚未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故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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