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从①处将王传新撞到10多米远的②处,虚线为警车撞人及逃逸路线
现场的血迹被用沙子掩盖住
事故现场留下的碎玻璃
事故现场留下的血迹
10月14日下午3时30分许,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渠哲酒后驾驶单位豫RA136警车行驶至南阳市第二十一小学校门前时,冲上15厘米高的路边石,将站在路边石内等车送货的50岁玩具商王传新老人撞伤后,非但没有停车施救,反而二次碾轧,疯狂加速向前逃逸,造成王传新抢救无效死亡。
警车两次碾轧老人后逃逸
15日下午3时许,在离警车撞死王传新整一天后,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市区张衡路南阳市第二十一小学门前,仍能看到15厘米高的路边石有明显被车轮撞击的痕迹,路边石上散落着车灯玻璃碎片,距路边石10多米远处,有一摊被沙子掩盖的血迹,仔细观察,旁边仍有一片未被掩盖住。
一位目击第一现场的男群众生气地告诉记者,14日下午3时许,他看到一辆喷有"法院"字样的桑塔纳警车突然转向冲上路边石上,将站在路边石上一老人和一辆电动车撞倒,将老人向前拖出10多米远后停下,老人左胳膊被撞断,老人用右胳膊往外爬时,警车又突然加速从老人身上二次碾轧过去,从学校门前飞驶而过,将学校门前为隔离学生而设立的竹杆护栏连同绳索拖走几十米远,争脱后,疯狂逃逸。"大白天,小学门前,开警车的司机竟然酒后驾驶,撞了人后不及时下车送到医院抢救,还二次碾轧,疯狂逃窜,这和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实在太气人了,你们一定要曝曝光!"这位目击男子最后生气地说。
二十一小学一位女保安介绍,当时,她听到一声响,还没明白过来,就看到一辆警车将一位男的撞倒了,然后警车也没停下来救人,就疯狂逃跑。当时,校门口有两名等待接放学孩子的学生家长用电话报了警。
多名目击群众记住了肇事"法院"警车的车牌号豫RA136,有两位群众还骑摩托车在后面追赶了一会儿,想拦截下肇事警车,但由于警车飞快逃逸,未能成功。
老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20救护车将受伤老人接到南阳市万和医院抢救。"他在被撞倒后,还有意识,让旁边群众拿起他的手机打上面显示的电话。我接到电话后,他已经不能说话,群众告诉我,他被撞了。"被撞老人的一位朋友说,伤者名叫王传新,50岁,在南阳市做玩具生意。他了解到,当天下午,王传新站在路边石内等车送货时,被意外撞伤的。警车第一次撞击王传新,连同他的电动车一起,王传新左臂被撞断,警车停顿一下后,为逃跑,又疯狂地二次碾轧过王传新后,造成王的肋骨全部断裂,肺部严重受损,呼吸困难,在医院抢救40多分钟,因伤势是致命伤而回天无力,停止了呼吸。
在医院旁边的殡仪馆里,王传新的爱人、女儿和亲人们伤心欲绝。他们说,王传新是家里的顶梁柱,竟然在大白天,站在小学门前路边道上被醉酒法官开警车给撞死了。"第一次撞人要能停车把人送到医院抢救人的命还能保住,作为法官怎么能再次从人身上碾轧过去疯狂逃跑呢?那是条人命呀,怎么会那么狠心呀!"王传新的爱人说着又痛哭起来。
驾车法警迫于压力终投案
记者赶到卧龙区法院采访,该院工作人员给记者提供一份《关于干警渠哲交通肇事一事的情况说明》,该说明对肇事过程轻描淡写,仅有一句话:"2009年10月14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渠哲驾驶豫RA136警车,行驶至市第21 小学附近时,为避让大货车发生事故,将市民王某撞伤。"然后,又详细地写出法院领导是如何配合公安机关,是如何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协商该事故的善后事宜,并表示对此事故绝不姑息,严厉惩处。该说明的最后是:交通肇事的卧龙区法院干警渠哲已于10月14日下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现已被刑事拘留。然后,法院干警为什么会酒后驾驶,而且驾驶是公车?为什么要逃逸?车上都坐着哪几个人?这样最基本的事实,居然只字未提。用句"关于该事故的具体案情及事故责任认定,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中"给搪塞过去了。
听说记者采访,许多群众纷纷上前介绍目击情况。"当时,警车上坐着3个人,逃跑时,车牌号都被记下来了。醉酒法官司机明知跑不掉,才迫于压力前往投案的,这能叫自首吗?"有群众质疑道。
传言四起留下疑问一串串
目前,该起法官酒后撞死人事故在整个南阳市传的沸沸扬扬,出现了不同版本。之一说法是开警车的法院执行局的局长。记者在法院执行局,执行局长当场否认了为种说法。他强调,开车的干警渠哲40多岁是一名老干警,只是执行局的一名普通干警。但仍存疑问,法院没有向记者说明当时警车上都坐着哪几个人,而目击群众则表示,警车肇事撞人逃逸时,上面坐着三人,都是法院的人,还是执行局的领导。
之二说法是,司机醉酒太深,对面根本没有大货车,也不是躲避大货车才驶出道路冲进路道石上撞死老人的。执行局一位直接管肇事司机渠哲的副局长是最先到达现场的人,他说,渠哲告诉他,当时,对面驶过一辆大货车,他为了躲避才冲进路边石上,撞到了一辆电动车,没有发现撞到人,离开后,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去赔电动车的钱。他到后,才发现,撞住人了。针对他这种说法,不少目击群众表示,当时那条路上根本没有其他车辆,而是司机失控撞的人,电动车都看到了,站在电动车旁边的一个活生生的人竟然看不见,说出去谁信呢?就是撞倒电动车,也不能逃跑呀。有大货车,为什么不提供车牌号,路口的录相有没有记录?
之三说法是,司机公车私用。在南阳工作日中午是不允许饮酒的,没有工作就不能开公车。作为干警的渠哲酒后驾驶公车是公车私用还是工作日违反禁令饮酒。执行局给出的解释是,当天上午11时许,渠哲便请假下午不上班。并强调,该肇事警车一直由渠哲一人开着,钥匙也一直是他拿着,没想到,他把警车给开出去了。并表示,他们平时,对车辆管理是很严格的。这样也叫严格?
记者拨打事故处理交警电话,一直未有人接。司机醉到什么程度?具体在什么时间去投案的?事故权威细节到底是个什么样?仍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群众对细节的追问和存疑,在真相仍然迷雾重重的情况下,是不会消散的,传言也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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