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熊卓为的手术前准备中存在渎职行为。知道有风险,但不慎重讨论,不利用现有的药物,设备,制定相应措施而导致了严重后果。
2、主治医师、主刀医生在熊卓为手术后处置不当,导致延误诊断,丧失了挽救卓为生命的大好时期。也是熊卓为命丧中共北大一医的重要因素。
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盛寿参与了熊卓为最后的抢救,胡盛寿说: "术后的处理常规有问题,他没有给她抗凝治疗,明明一个高凝状态,做骨科手术长期卧床,不给她吃抗凝药,这是直接导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抢救的过程当中,又使用非医疗人员进行抢救,导致抢救失败。"
可以说,没有为熊卓为教授做手术的主治医师、主刀医生在术前准备中存在渎职行为,没有在熊卓为手术后处置不当,就不没有三个"临医"做心肺复苏术的机会,熊卓为可能还活着,也就没有这场官司了。也就是说,为熊卓为做手术的主治医师、主刀医生对熊卓为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造成熊卓为教授直接死因和直接死因后面的这几个重要因素来看。中共北大一医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一点,熊卓为教授的丈夫王建国也看到了。他说,他与中共北大一医打这场官司,"其的目的很简单,为熊教授的生命权利而战,更为人民的生命权利而战。他希望:通过这一典型的官司能促进医院改革体制,加强流程管理,提升医生的职业道德,杜绝‘老师带学生变成学生代老师'的非法行医,减少无辜生命的死亡。
北大一医号称中国最权威的医院之一,自称该院学科齐全,综合诊疗水平高,承担着北京全市6万多人的公费医疗,以及占北京八分之一的干部保健任务。就诊患者中,有1/3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疑难病患者。这些就诊患者中,可能就有中共的殃视的记者、编辑或他们的亲人,殃视的记者在暗访中共北大一医时,所看到中共北大一医种种触目惊心的草菅人命的恶行,不禁发出了:"谁来保护我们的看病权?"的感概。殃视的记者再怎么牛,也不能保证不得病,得了病,若送到中共北大一医来诊治,岂不是有性命之忧。为了保命,或者为了什么别的什麽目的,殃视半小时观察就熊卓为教授之死出了一期节目。做了一个没动到中共北大一医真正痛处的节目。节目里甚至没点到中共北大一医委员会的名,即使这样,中共北大一医委员会也受不了。很快做出书面声明表白自己如何伟。光、正。否认其"治死" 了熊卓为教授的事实。
本来,北大一医治死熊卓为教授一案,被告方是北大一医,半小时观察也没点到中共北大一医委员会的名,但是,中共北大一医委员会心中有数,真正对熊卓为教授之死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就是中共北大一医委员会,它才是真正的被告。在与熊卓为教授的家属打官司的拉锯战中,它在后面操控北大一医不认罪。在殃视半小时观察的节目出来后,它就按捺不住了,它认为,你殃视做的害人的事比我多得多,你有什么资格来揭我的丑,别以为北大一医是一个单纯的医疗机构,这里的老大是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和你殃视是同一战壕的战友,你揭我的丑,小心我也揭你的丑,也别说,中共北大一医委员会用这招还真灵,到现在,殃视还真不敢接招。
但是,旁观者从中看出门道了。在熊卓为教授被北大一医治死一案中,曝露了北大一医那么多管理上的问题,尤其是医生缺乏起码的医德,人们看到,北大一医的医生治死了自己的同事,至今也没听到他们发出一句道歉声,那个对治死熊卓为教授负有直接责任的于峥嵘对于他可称之为老师的熊卓为教授之死,没有表示任何有人味的悲痛和自责,他表白自己说:"我挺委屈。"他没有任何过错,他一周工作84个小时,得到这样指责,非常难过。于峥嵘似乎认为:因为超时工作,治死熊卓为教授是理所当然的。这不叫人话,只能称为诡辩。于峥嵘其实也不是说给人听的,他是说给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听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让他一周工作84个小时,让他当时非法行医,才使他和其他当事人共同治死了熊卓为教授。听话听声,这才是于峥嵘话中要表白的心声。那就是: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才是造成治死了熊卓为教授的根本原因。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 关键字搜索:
- 揭密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