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说,日前,朝鲜报纸登了一篇文章,向公民提出当地震等灾害发生时,第一要做的是保护领袖肖像. 某部驻地附近一幢民房发生火灾,战士们很快把火扑灭.当他们冲进房里,只见一个小女孩倒在地上,已经断了气,怀里紧紧抱着金正日将军的肖像.朝鲜中央通讯社还报道过一名官员在房子被泥石流袭击时,因奋力抢救金日成和金正日父子的肖像而英勇牺牲.有一名工人,手拿着金正日的肖像爬上屋顶,交给前来抢救的人,自己却被洪水冲走......
翻看了一下后面的留言评论,我发现中国的广大网民是带着好奇的心态看这样的新闻的.也许还时不时地笑出声来.
其实,我们没有资格嘲笑朝鲜.40年前,我们还不是一样.100步笑100步而已.
本朝的个人崇拜,曾经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毛时代,各家的神龛里,不是天地君亲师的牌位,而是领袖肖像.每天早敬晚敬,诵读语录,跳忠字舞,唱万岁歌......凡此种种,跟现在的朝鲜,何等的相似!只不过,经过了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一切都已恍如隔世.我们早已经好了伤疤忘了痛.
但是,每当你打开CCTV-1,肉麻的语言便铺天盖地而来.所以,现在尽管比朝鲜好了一点,也是50步笑100步而已.请记住:不要以为我们终于人模狗样了,西方人现在看我们的感觉,正如现在我们看朝鲜的心情!
前些日子一个朋友来借<狼图腾>,我去四楼为他翻找,捎带翻出了一摞发黄的材料.想了一下,应该是1990年我在新宁八中教书的时候得到的(可能来自遗弃的档案.新宁八中就是以前的老高桥中学).今天看了关于朝鲜的新闻,就记起了那份材料.把它取了下来,情愿花费大半天的时间敲出来,让大家看看,38年前,人们是如何折腾一个在领袖画像上乱写了几个字的初二学生的!
(以下就是系列材料.少数地方有错别字,或者文理不通,是原文如此)
第一份材料
最高指示
有反必肃
高桥公社革委关于对反革命罪犯文长云的处分决定
现行反革命罪犯文长云,男性,16岁,高桥初中学生,系高桥公社横板大队第三生产队人.
文犯一贯不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资本主义思想无政府主义严重,偷窃供销社财物,堆石马路,破坏交通.在校自由散漫,无组织纪律,好逸恶劳,发展到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在毛主席像上书写反动标语,恶毒地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反动,情节恶劣,民愤极大.一九七0年年四月四日公社革委常委研究决定,将文犯长云永远开除学籍,不准重新入学,并交当地贫下中农监督教养.以观后效.特此批复.
1970年4月14日
新宁县高桥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公章)
主送:高桥中学革委
抄送:高桥中小学,横板大队,白沙区领导小组,新宁县公检法军管小组,新宁县教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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