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春秋末期有一个大盗,姓柳,因居住于今山东西部,故称为柳跖。庄子曾描写柳跖率徒众九千人横行天下,专与诸侯作对。他们破人门户、夺人财物、掳人妻女。所到之处,大国据城守卫,小国坚壁清野。由于其经年累月地骚扰民间,气焰万丈,故尔是人人畏惧的大盗。
据载,柳跖的喽罗们问他:"做强盗也有自己的道义和原则吗?"柳跖回答说:"那当然,道义原则到什么地方都有!对于我们强盗来说,事先摸清楚对方府库中财物的数量和贮存情况,精确地估计是否一定能够得手,这叫做圣明;开抢时不怕顽强的抵抗,戮力同心,奋勇争先,这叫做勇敢;抢完后主动断后,掩护同伙,甘于冒险,这叫做义气;适可而止,见好就收,反对蛮干,务求必胜,这叫做明智;分赃时要平均分配,轻财重义,取少让多,这叫做仁义。"
孔夫子曾企图劝他改恶从善,结果被他骂作伪君子,而且将孔子驳斥得丧魂失魄,连大气也不敢出。
然而不管柳跖如何嚣张,不过是一介盗匪。偷东西的人往往是被抓被杀,历史上偷窃国家的人却可以成为诸侯大官。愤世嫉俗的庄子认为,如果与那些奸臣恶宦比起来,说不定柳跖这样的盗人还有些可爱之处呢。
中国共产党建政六十年,前三十年闭关自守,后三十年改革开放。然而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社会不公、腐败蔓延。解决腐败的方法很多,在民主国家最为厉害的一招就是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以前我们经常听到中共当局这样说,一小撮腐败分子,一小撮丧失党性原则分子。就是说坏人、坏党员总是一小撮。但是抓了六十年,从毛泽东亲自下令枪毙刘青山、张子善,到现在重庆打黑数千官员纷纷落马,这一小撮人仿佛越抓越多,职位越抓越大。
作为中国当前唯一的执政党,共产党标榜自己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最先进的生产力和最先进的文化",而且是懂得"八荣八耻"的一群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既然是"执政为民,立党为公",共产党的各级党员和干部就应该没有什么可以对中国人民隐瞒和藏匿的,也就是说他们的私人财产应该比民主国家更公开。如果不敢公开或者隐瞒性的半公开,就说明有鬼。要想叫老百姓不怀疑、不传言这些人的财产是偷窃贪污国家财产,侵吞百姓血汗钱而来的,唯一的方法就是老老实实的给大家一个财产公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公开表示,中国正在积极准备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应该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这件事情必须要落到实处,而不流于形式。温总理后面几句话说的很对,必须要落到实处,而不流于形式。
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两会期间透露,中纪委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阿勒泰的试点经验,将是重要的参考。
然而遥远的新疆阿勒泰地区财产公开实际是什么情况呢?与国外一些成熟的申报制度相比,阿勒泰推出的申报制度尚显简陋且缺乏透明度。例如,官方主要公示申报人的收入和收礼情况,而申报人的汽车、住房等动产、不动产,购买股票、证券等理财产品,由遗产继承、赠与等形式获得的财产,债权债务以及个人银行存款等七项内容,均列为秘密申报范畴,不予公开。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断了官员的非分之想,有利于预防腐败,减少犯罪。然而阿勒泰政府财产只申报官员的工资、礼物所得,哪个贪官是根据他申报的工资收入发现贪污腐败问题的?他的非法收入肯定不申报,只申报他工资条上的有什么意义呢?
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但至今未见启动。难道中共党人这些人民公仆们申报个人财产就这么困难吗?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早已被很多国家证明是反腐败的利器,但在中国却迟迟无法推行。虽然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早已翘首以盼,而且几乎每年两会都有代表委员提出相关的提案或议案,可是每一次都无功而返。人们曾对《公务员法》寄予殷切的期望,但结果却是大失所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入法受挫,台面上的理由不外乎"目前立法条件不成熟"、"涉及面广"、"难度太大"、"不符合中国国情",更有人认为此举涉及到官员的隐私权应当慎重。荒唐!官员的财产状况在被中共称为"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国家"都不被认为是个人隐私,单单到了"始终代表着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及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官员们那里就成了隐私,实在太可笑了。
2009年10月12日,《郑州晚报》报道:今后,河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更加明确,被认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必须按年度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以及财产的变动情况。如果申请低收入核定的家庭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的,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取消核定证明,并记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
所以我们看见,向下岗职工、弱势群体、蒙冤访民、失地农民,就是穷老百姓,该出手时就出手,政府、公检法司、银行,估计居委会大妈、小脚侦缉队都用上了。所以人民不禁要问,怎么扒光小民百姓的衣服就这么干净利落,自己脱掉一条短裤怎么这样难?但是对于"一穷二白"的穷老百姓怕什么呢?脱就脱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文规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主人都脱了,党员干部人民公仆还犹豫什么呢?难道真如坊间传言,中国共产党穿比基尼,一个中心:经济建设中心;两个基本点:一点是坚持改革开放,一点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太透明了没多少布头不敢脱?
实际情况是什么呢?一方面,GDP如风筝般节节高飞,腐败官僚利益集团的政治和经济权利不断加强和集中,越来越不受监督和限制;另一方面,城市和农村民众大量失业,政治经济饱受欺压,实际收入与实际生活质量不升反降。大量失业工人、失地农民,由于社会保障缺失,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痛苦挣扎!
一方面,官僚利益集团视财政资金为私有,与不法商人"强强联合",穷奢极欲、日日狂欢,享受豪华大楼、超高薪、公车、公宴、公嫖、公赌、公游等等世界上空前绝后的待遇;他们利用自己专控的规制权......政策和法律的制定权,不择手段、不断修改游戏规则,如狼逐兔,瞪着他们血红的双眼,紧盯着大众每一个可能被榨取的铜板;医改、教改、房改、殡改、拆迁、卖地,五花八门的垄断行业的产生,无数民脂民膏迅速蒸发。另一方面,社会大众,日日承受各种各样的欺骗和压榨,度日如年,痛不欲生!
《星岛日报》报导,中国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近日出炉一份关于社会经济状况的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了社会不同阶层的经济收入。其中列出城市高、中级公务员收入已经超过西方欧美发达国家公务员及中产阶层的收入。该报告表明:在金融、外贸、国土开发、大型工程、证券五大领域中担任主要职务的,有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是高干子女,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官僚资产阶级。
这样看来,公开财产实在是涉及面广、难度大。不报,民怨载道;报,只是报皮毛之数,否则就不符合国情了。历史上江湖强盗都有个江湖规矩,现在是风云突变,世风日下,"盗亦无道"乱了江湖规矩。见者竦人搂不住火,欺软怕硬,而且偷了盗了抢了人家也就罢了,吃相还很差。
既然不得不报,就在报之前转移所有财产到海外子女或情人账户。看欧美各大都市,何处不见一批年轻华人招摇过市,出手阔气的让外国有钱人都咋舌,此种人多是盗者之亲,贼人之后。之后报了,实际是将偌大一部分中国资产流失到海外,苦了国人,乐了官人,而官人还要讲出个"伟大、光荣、正确"。
正所谓"盗亦有道",盗来盗去还为道。一代大师老子慨叹道:"道可道,非常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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