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绿卡不容易,失去绿卡却在顷刻之间。譬如夫妻打架、酒醉驾车、绿卡遗失、搬家后不及时通知移民局,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可能导致绿卡被没收、以及被递解出境。
此间一对华裔夫妇因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太太和先生推搡,手臂受伤,一怒之下打电话报警,警察立刻将先生拷走,更糟糕的是,移民局表示要将具绿卡身份的先生递解出境。
这是洛杉矶华裔律师谭君隆(James Tam)亲自受理的案子,他说,类似的案件不胜枚举,许多华裔绿卡持有人不了解移民法,在小事情上惹祸上身,最终要花大精力去解决。
根据1996年的法律,绿卡持有者若触犯法律,政府就可以将其绿卡没收。值得注意的是,并不一定要犯重罪(felony)才会造成失去绿卡,一些小事同样也会导致这样的后果。
比如如夫妻打架中,只要一方将另一方打伤,无论伤势重到致命还是只有皮肉轻伤,都一盖属于可导致被遣返的罪行。而且,在获得绿卡的最初五年内,当事人也不能触犯违背道德的罪行,比如盗窃、强奸等。酒醉驾车也可能导致绿卡被没收,虽然目前加州尚没有这样的法规,但是在亚利桑那州却十分普遍。相关的规定非常复杂,衡量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当事人想要保住绿卡,唯有严于律己,坚持不犯错。
除了犯法行为外,一时的疏忽也可能导致绿卡不翼而飞。一位老移民在国内遗失绿卡,于是申请了美国大使馆的旅行证返回美国,不料一回来就被移民局盯上,指出他非法进入美国,要收回他的绿卡。谭律师说,旅行证确实是美国大使馆发放的官方文件,但移民局却不予以承认,这反映出政府机关各说各话的现象。另一方面,移民局之所以吹毛求疵找当事人麻烦,部份也归咎于当事人长期居住在国内,每年只在美国呆几十天。
谭律师又说,绿卡族因搬家后没有及时通知移民局,而面临离境的例子也时有出现,虽然整体比例不高。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候移民局在找绿卡持有者麻烦时,还会将十多年前的老账翻出来旧事重提。2008年10月份的一个深夜,一名住在北荷里活的墨裔移民在家中被移民执法局(ICE)官员逮捕,随后面临遣返,ICE的理由是:他在10年前曾犯过偷窃罪,并被判1年刑期。谭君隆和儿子谭浩洋(Avery Tam)终为当事人翻案,将1年刑期降低到223天,从而使当事人逃过失去身份的悲剧。
这个故事至此完满结束,然而无数类似的案例却天天上演,许多无辜的合法移民因不懂法律或没有请律师最终被迫离境,他们的美国梦画上的是一个不完整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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