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和调查公司一脉相承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广州市一家调查公司的负责人周建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8年11月,周建平于广州市昌岗中路成立了一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获取他人电话记录、银行账户信息等个人资料。2008年底,周向他人兜售了14份电话记录,牟利1.6万元。
去年2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明文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它点中了我们的死穴”,广州市一家老牌调查公司的负责人李广表示。
公开的秘密??
个人信息源自通信银行线人
周建平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位于海珠区昌岗中路211号,注册资本1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商务信息咨询、社会法律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这些业务是幌子,它就是一家调查公司。近两年,叫'调查公司'就拿不到营业执照。”一家调查公司的调查员洪军(化名)直言不讳。
洪军告诉记者,调查公司手头上的公民个人信息源头,就是那些“潜伏”于通信、银行内部的线人,这是调查业公开的秘密。
几天前,广州天河北路中国市长大厦的一家调查公司的行政主管向暗访的记者报价,“3000元,我们就可提供一份省外客户的通话记录”。该主管还保证,“信息准确,是运营商内部的人给的”。
“已经不是可以随意兜售电话记录的年代了”,李广认为,一些调查公司铤而走险、无所顾忌地兜售公民的个人信息,会让调查业经营多年的线人资源一朝化为乌有。去年6月,广州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批捕了一家电信公司番禺服务厅的经理李某。此人曾以“用户个人资料每份30元、用户电话纪录每份100元”向外兜售客户信息,获利几万元。
记者了解到,2005年“广州市社会调查业座谈会”上,就有调查公司经理提出,为保证潜伏于通信运营商内部的“线人”安全,今后电话清单不可以直接卖给客户。
如今,李广的调查事务所依然提供“调查通话记录”的服务,但与几年前“明码标价”不同,现在的收费标准改为“面议”。事务所还声明“提供通话记录是为了调查传销、婚外恋等,不能涉及不正当目的。”
行内潜规则??
最快追账方式竟是动武
与“暴力”纠缠不清,是民间调查业的又一处死穴,“债务调查”是暴力的重灾区。
年关,到处都是收货款的企业、追贷款的银行,如此庞大的债务市场,调查业闻风而动。
一位隐姓埋名的“资深追账人”告诉记者,广州市内已经做大的几家调查公司,怕踩到法律的红线,会让律师介入债务调查,以此向债务人施压。但很多起步没多久的小公司、一些没到工商部门登记的“地下公司”不怕越轨,动不动就凭借自己“人多势众”,胁迫债务人妥协。
记者暗访了几家调查公司,他们的手法印证了这名“深喉”的话。
天河路一家调查公司号称“文武双全”。公司经理介绍,“文的手法”是专为“企业债务人”,尤其是有知名度的“企业债务人”设计的。他举例,广州市一地铁站口,一家旅游公司当街叫卖一政府部门的“白条”,并赠送“安全套”,吸引了各路记者纷纷到场。这就是典型的“文的手法”,“企业、政府部门怕名誉受影响,一般都会就范。”
何为“武的手法”?这名经理称,“既然你手头的死账金额小,就没必要走弯路。我们公司的调查员会领一些人,蹲守在债务人的住所或单位,向他施压,必要的话‘动武’。”
体育西路一家调查公司也称,要追回区区几万元的欠款,调查员领一些人上门与债务人谈判就可以了。“如果他好说话,愿意给钱,我们就温柔一些;如果他不给钱,我们就激烈一些!”
涉足的正义??
调查制假窝点和贪污官员
受形势所迫,少数老牌的调查公司正尝试改变。知名电脑公司、知名汽车配件公司、知名饮料公司……“李广们”正努力博取这些企业的信任,“为这些公司调查制假、售假窝点”,成为调查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李广介绍,如今,婚恋调查的利润不到费用的两成,债务调查利润高,风险也高。与个人业务比,企业客户委托的商业调查利润稳定。更为重要的是,“配合工商等部门取缔一些造假、售假窝点,能为调查业增色不少”。
“到岗顶蹲点,装作是江西顾客,告诉售假的'马仔',我们要批发商品。几经交涉,生意谈妥。我们再跟踪'马仔',顺藤摸瓜,寻到棠下小区的一个假货仓库。最后跟踪送货的面包车,确定制假窝点是郊区一家专门组装电子产品的作坊。”
简单几句话,李广讲完了一个商业调查的例子——不久前,李广手下的调查员受一家国际知名电脑公司中国区总代理的委托,配合工商等部门取缔了一条造假、售假的黑色产业链。
调查事务所会议室的公告牌上,李广手下几名调查员近期的“任务”一目了然,并不是所有的任务都以牟利为目的。记者看到,一项任务是调查某地官员的贪污。李广说,委托他们的是当地的居民,“他们能给的经费不多,但调查员还是出动了。”
李广强调,这些涉足刑事调查的任务,调查员会非常谨慎,“只举报线索,不与政府部门发生冲突”。
对话
虽禁令高悬市场仍很大
李广,2004年创办了广州市九头鸟调查事务所,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会员。
记者:1993年公安部通知,禁止开办“私家侦探社”性质的民间调查公司。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文,禁止开办追债公司。
为何国家明令禁止,调查业依然风生水起?
李广:“公力救济”的局限给了“私力救济”生存空间。妻子怀疑丈夫不忠,想离婚却拿不出老公外遇的铁证;老百姓拿到胜诉的判决书,赔偿却无法兑现。这些就是调查公司的市场,与公力救济比,调查业提供的是有偿服务。
债务追偿的报酬一般是标的物的三到五成,我们追回100万元的债款,至少提成30万元。
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以公司名义追账。但《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给调查公司提供了周旋的余地,调查员个人与债主签订“债务调查”的合同,这是合法的。
记者:如何规范调查公司的经营行为?
李广:目前,主要靠各家公司自律。时至今日,国家不认可我们的身份,不会专门立法进行规范。我们组织一个“地下行业协会”,但一个官方不认可的组织改变不了调查业良莠不齐的现状。
记者:今年5月,九头鸟成为广州第一家成功注册“私人侦探类”商标的调查公司,一些乐观的声音,认为允许注册商标意味“私家侦探解禁将至”。作为当事人,你怎么看?
李广:工商总局商标局之所以将“侦探公司”列入新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是世界商标知识产权专业组织的要求。拿到商标,不等于解禁。但我相信,早晚一天,国家会开放调查业。官方力量虽然强,但囿于人力物力有限,不可能什么都管。婚变的家庭、企业的死账、充斥市场的伪劣产品,我们不应忽视这么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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