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案于今日在重庆市五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在被告人陈诉阶段,文强对检察机关所诉受贿金额和次数表示了异议。辩称接受别人送来的财物是事实,但并非因此为他人牟取利益。而从1998年以来至2009年,有70多笔“收钱”行为,均是别人为自己过生日或者拜年时所送。
所为来而不往非礼已,送礼讲究的是礼尚往来,如果送出去的礼物得不到合适的回报,必然会挫伤送礼人的积极性。一次、二次没有回报可以看作是打基础,三次、四次还没有回报,恐怕就没有人再愿意继续送礼了。即使是文强身居要位,手中重权在握,如果只是一味的收受“礼物”而不思回报,必然也会让送礼者“退避三舍”。
有道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毫无疑问,文强能够十多年如一日的让他人在自己过生日或给自己拜年时送上厚礼,仰仗的无非是手中的公权力。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收了别人的“礼物”就不得不“回礼”。在文强表示异议的这70多笔少则上万元、多则数十万元上百万的“礼金”背后,文强回送的礼物就是一顶顶 “官帽”,或者是一次又一次的违法犯罪分子开“绿灯”。
当然,“送礼”更是一门学问,送礼者必须要有一个合适的藉口才能让收礼者心安理得的接受,特别是像文强这种“钱权交易”式的送礼,送礼的时机掌握得不好不但达不到预期目的,反而会适得其反。正是基于此,逢年过节和官员生日就成了送礼者的首选。毫无疑问,给文强送上这70多笔“礼物”的人,正是深谙“送礼” 门道的“高手”,在文强高兴笑纳自己厚礼的同时,自己见不得人的目的就达到了。
在庭审前三天,文强在看守所中刚刚过完自己55岁的生日。可以想象,与以前过生日时门庭若市、宾朋满座、一人鹤立鸡群、礼物堆积成山相比,文强这个生日过得是多么的凄惨、多么的落寞,其悔恨之心也必然油然而生。这个巨大的现实反差,正应验了“树倒猕猴散”的古话;也从一个侧面昭示“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捉”。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曾经不可一世的“文二哥”已经风光不再,一切狡辩和抵赖都是徒然。在这里,笔者只想弱弱地问一句:文二哥,褪下你公安局副局长、司法局局长的“虎皮”,还会有人在你过生日或者是拜年时给你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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