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一朋友是中共邪党成都市政府某部门的副处长。一次相约外出闲游,言谈中免不了官僚腐败这一当下的热门话题。朋友语出惊人:“有人对我说,在你们市委、市府的大门前架上机枪,出来一个打死一个,然后再去审案,错杀不了几个。”朋友调侃道:“当然,错杀的几个就是没有任何权力的一般工作人员了。”我惊疑地问道:“难道目前的中国是罪犯在统治着人民吗?朋友默然。我先是愕然,继而释然,最终了然。
罪犯大而分之有两类,一是罪当至死,一是罪不至死,重罪者判死刑,次重或不重者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大概“错杀”的几个当属于后者了。那么中共的官员们究竟犯下了哪些罪行?
一、侵吞公私财物——经济罪
经济犯罪,就是经济方面的犯罪或经济领域里的犯罪。它是指官员们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接受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腐败行为。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等。
时下的中国大陆,大家都知道“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这一不争的事实。在权力斗争中被倾轧出来的罪犯,如邪党中央各部委的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铁道部副部长罗云光和张辛泰、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徐鹏航、国家科委副主任李效时、中国纺织总会会长吴文英、中国煤炭销售公司总经理郭子文、中国交通银行副行长鲁家善、葛洲坝三峡实业公司总经理戴兰生等等,各省市的如北京市市长陈希同和副市长王宝森、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飞和欧阳德、海南省政法委书记韦泽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成克杰和副主席徐炳松等等。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2005年9月6日在北京召开的世界法律大会上发言时说,自2000年以来的5年间,我国检察机关共查处了包括省部级领导干部在内的腐败分子20余万人。中共的改革开放已有30多年了,即已有6个5年了,就按这5年腐败分子人数平均计算,已有120多万了。当然,没有被曝光出来的此类罪犯还比比皆是,大的如江泽民、李鹏、罗干、曾庆红等,中的、小的那真是多如牛毛,没法列举,他们仍然盘踞着高、中、低等各级各类官位,继续奴役着广大民众。
二、严酷迫害法轮功——反人类罪
反人类罪也被称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类罪,是一种能让整个国际社会都密切关注的重大国际性犯罪。反人类罪的构成要件是具有谋杀性质和非人道的行为。在国际法中,它一般是指“被告人不顾他人的生命具有杀害或者严重伤害他人的意图而进行的杀人行为”。“非一切人道的行为”包括对身体造成严重损伤和其他严酷的“残忍待遇”。但是,反人类罪最为独特的一个构成要件是它必须是“广泛的或者是有系统的”行为。
中共邪党的各级官员和党徒犯下的反人类罪由来已久。毛泽东统治时期,消灭地主阶级,杀死“地主分子”多达200万人,犯下了群体灭绝罪;消灭资产阶级,对资本家和商人“杀人”与“诛心”并用,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取缔会道门与镇压宗教,300万教徒、帮会成员被抓被杀,犯下了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利用中共迫害法轮功,是人类近代史上迫害时间最长、迫害范围最广、迫害人数最多、迫害程度最严重的人权灾难,把中共邪党的所有官员卷入其中,犯下了反人类罪。正如《九评共产党》一书所说,江泽民利用中共“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和中共所掌握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媒体、公安、警察、武警、国安、司法系统、人大、外交、伪宗教团体等等为迫害法轮功服务。中共的军队、武警直接参加绑架、抓捕法轮功学员,媒体替江氏集团散布谎言抹黑法轮功,国家安全系统为江泽民个人服务,提供、收集材料,制造谣言、提供假情报。人大和司法系统为江泽民和中共的犯罪行为披上“合法”、“法治”等等外衣,蒙骗各界人民,沦落为江泽民的工具和保护伞,公安、检察、法院执法犯法,充当江泽民的打手。外交系统在国际上散布谎言,用政治、经济利益诱惑、收买一些外国政府、政要和媒体,对法轮功遭受的迫害保持沉默。
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江泽民及其控制的中共邪党的一切组织,系统的对近亿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至今已经持续10年多。已被媒体报道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近3500名,实际死亡人数远远不止于此;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超过10000人;未经审判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超过20万人;被逮捕人次有数十万;被送入精神病院并被强迫注射或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法轮功学员数千名;无数人被送入洗脑班;无数人为躲避迫害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在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全国各地酷刑泛滥,多达一百余种:毒打、电刑、火刑、强制坐刑、性虐待、死囚刑、吊刑、铐刑、枪击、虐杀,对绝食抗议者强制灌食浓盐甚至粪便、长时间剥夺睡眠等。更为野蛮的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被国际正义人士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三、断送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后路——卖国罪
卖国罪是勾结外国,危害国家利益、资源、领土完整等的罪行。
中共邪党早在窃政之前就犯下了卖国罪。1947年至1948年,中共先后与苏联签订《哈尔滨协定》和《莫斯科协定》,出卖祖国权益和东北资源,换取苏联在外交和军事上全面支持。中共为了获取苏联支持,承诺苏联对东北陆路、空中交通的特权;以东北物产、棉花、大豆、战略物资供应苏联,换取精良武器;苏联有优先开采中国矿产的权利;有权在东北和新疆驻军;苏联可将远东情报局设在中国。如果欧洲爆发战争,中共应派远征军10万,劳工2百万支援苏联。除此之外,中共还承诺将辽宁、安东省的特别区域在适当时并入朝鲜。
江泽民重演邪党窃政卖国故伎,于1999年12月9日和10日,在北京与来访的俄罗斯总统叶利钦签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东西两段的叙述议定书》。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卖国条约,中间隐藏着惊天黑幕。江泽民为了不暴露自己是克格勃发展的远东局特务这一个人身份,在《议定书》中,背着全国人民,出卖了100多万平方公里的肥沃领土,相当于东北三省面积的总和,也相当于几十个台湾;江泽民还将图们江出海口划给俄国,封死了中国东北通往日本海的出海口,断了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后路。至于连不平等条约都没有签,却被沙俄直接侵强的唐努乌梁海地区、江东六十四屯、库页岛等中国领土,更是完全可以依法讨还的,江泽民不但不讨还,反而还拱手送出去,因此被知情国人称之为“当代最大的卖国贼”。
不仅如此,江泽民还进行黑箱作业,出卖给其它国家领土。江泽民和塔吉克、吉尔吉斯以及哈萨克,签订了中塔吉边界划定协定、中吉哈边界划定协定等,基本放弃了所有争端国土。例如他与塔吉克斯坦总统赖克莫诺夫签约,将靠近帕米尔地区的27,000平方公里的争议土地出卖给塔国,而中国仅得到1000平方公里。江泽民在1996年出访菲律宾,主动提出放弃南沙群岛的主权争议,共同进行经济开发。1996年11月底,江泽民访问印度,签署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控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为中印按照现在的控制线划分边界定下基调,这就等于承认了麦克马洪线,放弃了喜马拉雅山南麓宝贵的9万平方公里领土。1999年12月30日,江泽民批准《中国和越南陆地边界条约》,将数百位将士浴血苦战付出生命而守卫的云南老山和广西法卡山划归越南,麻栗坡的爱国忠魂将永远埋骨异国他乡。
“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除了上述的三种罪刑外,中共邪党的官员们还犯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罪,在此不再一一细说。中共罪恶滔天,人神共愤,濒临覆灭。2002年6月,贵州平塘县的掌布乡,一块距今两亿七千万年的藏字神石被发现,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断面内天成“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人称“亡共石”!这是天意的显示。西班牙国家法院前不久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五名迫害法轮功元凶。阿根廷联邦法院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最近下令逮捕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 的江泽民、罗干这两个还在中国进行非法迫害镇压法轮功的前中共官员,这已拉开了大审判中共邪党官员的序幕。
人们啊,快醒悟吧,不要被中共邪党的淫威所吓倒,不要被中共邪党的谎言所欺骗,不要被中共邪党的利诱所迷惑,擦亮眼睛,看清方向,明辨正邪,唾弃中共,做拥有美好未来的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 关键字搜索:
- 罪犯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