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叶新:提升人的尊严
为什么到这么晚的时候人的尊严才受到尊重?
沙叶新按:我这篇文章是应《中国新闻周刊》之约而写的,该刊属于中国新闻社,简称中新社,它和新华社一样,是国内仅此两家的著名的官方通讯社。隐约记得多年以前他们曾向我约过稿,我没写,是自惭形秽,怕上不了这个档次。这次是该刊的主笔Z先生来电、来信,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到 “让人民更有尊严”,他们想约请几位社会知名人士笔谈“我的尊严观”。他还说他们的总编很喜欢我前年在香港所做的一次演讲《我在香港学习温总理的讲话》,并特地推荐给他看了,总编很希望我用那次演讲的风格来点评温总理的这次关于尊严的讲话。Z先生殷切而诚恳,我被打动,答应写了。我为文一向认真,不想写成应景文章。但目前中国,认假而不认真;认假大行其道,认真寸步难行。说话、著文也是如此。我担心我认真去写,必然有所阻碍,或被删改,或被和谐。数天后,3月10日,我的文章登出。大部分被保留,删掉最后一段,这已经很不容易,因为尺度不一样,我能理解。现在全文发在我博客上,并做了某些增补。
顺便说一句,我的上一篇博文《国家事竹官人也女良》在3月11日被和谐,我并无怨言。此文三起三落,总阅读量10多万,评论近1千,海内外转载无数。这次被删除,我能理解。我非常感谢博客中国,他们对我够宽容的了。谢谢,谢谢!
2010年3月15全国打假日
沙叶新:提升人的尊严(未删节)
为什么到这么晚的时候人的尊严才受到尊重?——黑格尔
温家宝总理是历届总理中具有悲悯之心和人文素养的一位,所以他常含泪水,我宁愿相信他是真诚的;所以他言辞动人,我宁愿相信他不是卖弄。他的公开演讲或即席答问,每每引用自己或别人的诗句,脱口而出,文采斐然:“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而深邃;那无穷的真理,让我苦苦地求索、追随。”“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都传诵一时。即便在严肃刻板的政治报告中,也有一些情意甚浓的警句格言,令人遐想。孔子说: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温家宝言之有文,所以行之遐迩,这在高层官场中实为少见。
最近温家宝总理有句话,却并不因为文采,也不因为诗意,而是因为这句话的内容引起广泛热议。2月12日他在虎年团拜会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信言不美,至言不繁。3月5号,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他又重复了这句话,而且这次是在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再次宣告的,是代表中央政府郑重陈说的,是要印制在“国情咨文”式的重要官方文件上的,可见此时此地重复此话的重要性非同一般。
这句话中的“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宗旨,3年以前的中共十七大的报告就告知人民:“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勇敢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如此算来,成立于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已经为中国人民创造了89年的幸福生活了,四代以上的亿万中国人民早已生活在幸福之中。2008年有一官方网站为了证实中国人民的幸福,独家对某一地区居民的幸福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告知大家:93.9%的人认为非常幸福或者比较幸福,只有2.1%的人认为不太幸福或者很不幸福。按以往的政治统计术语,这2.1%的人显然是“一小撮”的“一小撮”,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还有一个据说是英国人对全球幸福指数的调查,在被调查的178个国家中,中国人的幸福指数高居全球的第31位,远在韩国和日本之上!如果中国人再说自己不幸福,那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因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在中国已不成问题,所以没引起多大注意,倒是“更有尊严”这后半句激起国内外极大反响。为何?因为罕见,因为珍希,89年来,从未听说;解放之后,更是讳莫如深,使得“尊严”一词好似来自外星,新奇耀眼,不胫而走。
何谓“尊严”?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和网民在线交流时有所阐明,共三点,说的很好,不赘述,只补充几点以附骥。我以为:
一、若要让人有尊严,首先让人有金钱
中国政府如今有的是钱,中国的GDP已雄居前四名之内,国家的钞票是大大的有,财大气粗,连美国也向中国借钱。但中国老百姓有钱吗?中国的人均GDP如何呢?据学者刘植荣先生研究,中国的人均GDP竟在世界排名第99位,而我们最低工资在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了第 158位,甚至低于32个非洲国家的最低工资。尽管中国百姓的生活水准有所提升,但总的来说还是“国富民穷”!据官方杂志《瞭望》报道,脱贫依然是非常严重的任务,中国贫困人口尚有4000多万,这个数字是否“缩水”值得怀疑;即便准确,也可能此处脱贫,另处又贫;甚至贫未脱,反而更加贫,致使贫困人口越来越多。
如果很多贫民没钱读书,没钱买房,没钱就医,哪来尊严?更遑论社会底层的农民和农民工!如果到西北去看看,到山区去看看,有些贫户,家徒四壁,而且是破壁,真可谓“筚门圭窬,蓬户瓮牅,易衣而出,并日而食。”这不是回到了“解放前”,不是回到了“旧社会”,当地老人说,“解放前”和“旧社会”也比现在好多了!如此贫困,怎能奢谈尊严!再说曾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十年寒窗”之后,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住的却是蜗牛屋,甚至是蚂蚁铺,连基本的体面都没有,更别说尊严了!政府有钱并非坏事,但必须藏富于民,而不是与民争利;更重要的是让大多数人富起来,而不是先让贪官、衙内、奸商、黑帮富起来,这才是利民利国之道,也才是人民确有尊严之关键。
二、若要让人有尊严,必须让人有民权
“民权”是国民党信奉的“三民主义”的核心,而在大陆是为敏感辞汇,不许说,不许论,甚至不能见之于书籍报章,看也不能看见这个词,所以在大陆绝迹多年,连词汇量最为完备的权威辞典新版《辞海》竟然也不收此词。多年以前我们还竭力讳言通行世界的“人权”一词,都是可笑的闭目塞听的鸵鸟政策。而如今“人权” 已经喧腾于口,见诸所有媒体,“民权”也剥去意识形态的硬壳,不再视为洪水猛兽。
其实民权就是公民在政治领域里享有的民主权利。廖仲恺有个通俗的解释,他说“民权在法律上说,就是人民有不许别人侵犯他的身体、言论、信仰、住居、集会种种自由的权。”我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也有类似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只是在实际生活中,看不到这些自由,因为所有的“自由言论”都被视为“非法言论”、所有的“自由出版”都被看作“非法出版”、所有的“自由组织”都被打成“非法组织”、所有的“自由集会”都被判为“非法集会”;好像中国所有这些自由都是“非法”的,没“合法”的。即便最为普通的游行示威的自由,数十年来在当代中国也没真正有过一次,因而如今只得把“游行”统统改成“散步”、改成“荡马路”了。如果没有这些自由,尊严何在呢?对于尊严而言,自由比民主、比平等更重要。不真正实施《宪法》所规定的以上诸种自由,尊严便是道道地地的空言。
三、若要让人有尊严,根本要把人当人
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但对人的生命并不尊重,难道是物以稀为贵、人以多为贱?当代始皇曾主张第三次世界大战要早打,大打,打核战争,在中国打。还说中国可能会死掉四亿人口,但换来一个大同世界还是值得的。这段伟论未见之官方文件,有人在内部书刊上见过。但就其暴戾恣睢、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言,这番言论非发动过无法无天的文化大革命者莫属,仅就语言风格而言也非他莫属。当代始皇坐天下之时,他是不把人当人的,只当内外战争和政治运动的炮灰。
尊严来自对人尊重,根本的、最起码的是要把人当人,要切实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权利。
所以:不能把人当螺钉,不能把人当齿轮。不能把人当傀儡,不能把人当牺牲。不能把人当砧板上的肉,不能把人当磨盘中的油。不能让人只准举手,不能让人不准摇头。不能把人打成“右派”,不能把人打成“胡风”。不能把人划作“黑五类”,不能当把人定为“七种人”。不能强行拆毁人的房屋,不能禁止人的嘴巴发声。不能让好人无端的受欺侮,不能让坏人的罪恶都得逞。不能禁止得奖的作家出国领奖,不能把返国的公民堵在国门。不能把上访者当神经病,不能逼拆迁户都自焚。不能在记者采访时夺走她的录音笔,不能在律师取证时置疑他的眼神。不能让群众合理合法的行事都要看领导的脸色,不能让“主人”得到应享的福利都要向“公仆”感恩。不能把代表人民的代表当作投票机器一台,不能把委以重任委员当作御用花瓶一尊。不能让人随便地请喝咖啡、请喝茶,不能让人任意地被代表、被替身。不能把人打死说成是“躲猫猫”,不能把人判刑是因为他的言论……
最后我要向尊敬的总理敬一言:你不要泪水涟涟,你要常带笑脸;你更要金刚怒目,豪气冲天,威武不屈,勇猛向前。因为你也是个人,你也需要——尊严!
什么时候都真正的以人为本,什么时候真的把人当人,人的尊严就成真。
2010.3.9 上海善作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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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