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公布“农民工权益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调查报告”指出,尽管实施新“劳动合同法”,但超过9成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权益遭受侵害时都选择沉默,“不采取任何措施”。
香港文汇报报导,调查报告由广东中山大学教授刘林平、南京大学教授朱力、上海大学教授刘玉照、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曾鹏合力完成,中山大学劳工研究与服务中心公布。
报告说,劳动合同是保护工人权益的法律凭据,珠三角农民工合同签订的情况逐年改善,从2006年的42%提高到了今年的65%,但仍低于长三角的69.25%。
但当企业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时,长三角高达94.75%、珠三角高达92.15%的农民工选择沉默,“不采取任何措施”。而“找企业支付双倍工资”、“找劳动部门仲裁”以及“找工会反映”的比例加起来不足1成。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企业签署过两次劳动合同的工人,可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调查发现,有45.08%的珠三角农民工和48.48%的长三角农民工表示都没有签。
刘林平表示,这说明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仍然弱势,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也还在非常低的阶段。
另外,调查显示,长三角和珠三角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大幅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周44小时。其中,长三角农民工每周平均工作55.24小时,珠三角工人57.41小时。
调查也显示,长三角和珠三角工厂都存在拖欠工资现象。其中,珠三角有4.99%的工人曾被拖欠过工资,长三角则是2.66%。
刘林平说,长三角和珠三角农民工在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方面的比率也比较低,应当引起各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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