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联合国支持的柬埔寨特别法庭,于2010年7月26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判处前红色高棉监狱狱长康克由——因为违反人道、战争罪行、虐待及杀人等罪名 ——三十五年徒刑。数百名柬埔寨民众到场聆听了这场世纪宣判,柬埔寨电视台和电台面向全国全程直播,特别法庭认定康克由在红色高棉统治期间,对囚犯实施酷刑及严刑迫供,导致超过一万四千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六十七岁的康克由这天早上由防弹汽车押送到法庭,他是首名受审的前红色高棉政权的高官。对于这份 判决,很多受害者家属表示不满意,一位伤心欲绝的妇女哭泣着大声说康克由应当被判处死刑。但是这场历时数年之久的判决,总算能给柬埔寨国内千千万万受过伤害、渴求正义的人们一丝安慰,这场判决也应验了那句古老的谚语,“正义通常迟到,但早晚会到。”
红色高棉的“自种屠杀”
对于柬埔寨人民来说,“红色高棉”这四个字代表了自己国家一段特殊的恐怖历史。罪行,应该被清算,而不是被掩盖。罪恶的历史,应该被记忆,而不是被遗忘。人类的文明不能容忍大屠杀历史像蛛丝一样被抹去,不能容忍犯下大屠杀罪行的刽子手们逍遥法外——不管屠杀已过去了多少个年头。
三十多年前,凭着枪杆子、从丛林窜据到城市的红高棉在柬埔寨执政后,其血腥荒谬的统治长达整整四年,即1975至1979年。在这段鲜血淋漓的红高棉“新政”的四年里, 推行强迫苦役、大规模肃反、大清洗和种族迫害的残酷政策,换句话说,红高棉执政的代名词就是“大屠杀”。这导致这个当时只有不到八百万的南亚小国中,非正常死亡的柬埔寨国民竟占了当时人口的约1/5。
按被杀害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来计算,这是二十世纪一国政府对国内人民最血腥暴力的杀戮, 是执政集团屠杀之巅峰。后来英语世界的历史学者在研究这段历史时,发现英文中竟找不出可以形容这种杀戮的词语,只好“发明”了一个单词,叫做“自种屠 杀”,即“autogenocide”。
八十年代初,在臭名昭著的金边S-21监狱原址,也就是康克由担任监狱长执掌的监狱,发掘出了近九 千具尸体。现在这个监狱被改成了“红色高棉罪恶纪念馆”,馆中除了监狱及各种刑具外,还陈列着死者的骷髅,和死难者临死前拍下的黑白照片,每件展品都令人毛骨悚然。纪念馆还再现了许多的酷刑,譬如钻脑、割喉、活摔婴儿等,其手段之残忍令人惊骇、匪夷所思。譬如说钻脑,为了给“英明”的红高棉领导人进补,监狱特制了钻脑机,专门取人脑来制造补品,将被处决的思想犯绑在一个椅子上,置于钻脑机前。在犯人极度的恐惧中,快速旋转的钻头从犯人的后脑钻入,快速有效 地进行活体取脑。
历史审判已启动
与世上所有的刑事犯罪相比,红高棉这种有组织的政权犯罪,它超越和摧毁了一切 法律规则,也超出了任何一个普通人的心理承受范围,其罪行无疑是罄竹难书、人神共愤!面对这样大规模的执政集团犯罪行为,人类文明的声音在沙哑,人类良知的灵魂在颤抖,人类的知识和理性显得多么的滞后和无助!如今当世人渴望已久的法律审判终于启动,其意义已超越柬埔寨国界,它属于全人类。这也表明历史在迈入二十一世纪后,“人权”已突破国界而成为全球化和国际政治的一个主题。人权,尤其是生命的价值,已经被视为高于国家、政府、民族和主权这些昔日宏大的名 词之上了。
上个世纪中叶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开创了人类历史将大规模危害人类和平、集体屠杀罪行进行法律审判的先河。今天的柬埔 寨特别法庭对红高棉前领导人进行的金边审判,则是对人类尊严和生命价值的又一次庄严重申,是用法律告慰柬埔寨惨死的冤魂。它以法律的名义、生命的名义和人权的理念,审判并正告世界上所有践踏文明底线、杀戮群体生命的组织和个人——罪行必将追究,公道必将伸张。这场审判唤醒了世人几乎已经遗忘的血泪和噩梦,但它同时也给了人们渴望已久的正义和希望,传载着人类社会誓以法治捍卫人权的文明信息。
经过岁月变迁,红高棉暴政已成为柬埔寨过去的一段历史。可是历史也常常会被人们遗忘,好在今天有这样一场审判来保存一份历史证据,让后人了解到人类文明史上曾有过这一道惨痛的伤痕,同时让历史告诉未来,悲剧再也不能重演。
让我们记住在卢旺达大屠杀纪念馆里,刻有这样的一句话:“我们不愿想起,但我们更不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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