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讯】据大陆多家媒体消息,原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唐兆果,因涉嫌擅自做主委托理财,造成经济损失达1.35亿元,并涉嫌收受贿赂200多万元,被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12日,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判了这起案件,法庭没有当庭判决。据该案办案人员称:2009年下半年开始,因担心东窗事发,这位前银行行长曾多次退赃自保。
行长的决策:10亿资金入市豪赌
45岁的唐兆果,是原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湘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正处级)。
2001年至2004年间,唐兆果开始担任湘潭商行行长,掌握着大笔储户存款。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他决定“借鸡下蛋”:由湘潭商行出资10亿元人民币,与深圳、湖南两家证劵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湘潭商行是一家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按照常理,决策权应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手中。然而,上述的所谓董事会、股东大会都形同虚设,这个高达10亿元的委托理财计划仅唐兆果等数人就私下敲定了。
豪赌惨亏,上亿资金无法收回
2004年10月,因投入深圳某证券公司的2亿元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唐兆果等人就商量以湘潭市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和湖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各在该行贷款1亿元,套出2亿资金,以两企业购买国债之名电汇给深圳某证券公司,深圳某证券公司随后以此2亿元支付了湘潭商行在该证券公司的2亿元委托理财资金。
唐兆果等人以此方法成功地为2亿资金化险为夷,但风险并未根本消除,12月下旬,以两企业名义购买的国债也面临难以兑付的风险。唐兆果等人便想将国债转为股票进行变现,但因深圳某证券公司资金严重不足,2亿股票被强行平仓。直至深圳某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湘潭商行还有近1.35亿元未收回。
担心事发,行长退赃自保
据该案的调查人员称,唐兆果在2000-2009年担任湘潭商行行长、董事长期间,多次收受贿赂。2009年下半年,唐兆果担心东窗事发,开始退还部分赃款以求自保。9月下旬,唐退还湖南某投资公司彭某人民币40万元,退还某建设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人民币13余万元。
据该案的侦察人员称:直至该案侦查终结,唐兆果还有巨额的收入无法说明来源:截至2009年9月,唐兆果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的财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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