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訊】據大陸多家媒體消息,原湘潭市商業銀行行長、黨委書記唐兆果,因涉嫌擅自做主委託理財,造成經濟損失達1.35億元,並涉嫌收受賄賂200多萬元,被攸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10月12日,攸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判了這起案件,法庭沒有當庭判決。據該案辦案人員稱:2009年下半年開始,因擔心東窗事發,這位前銀行行長曾多次退贓自保。
行長的決策:10億資金入市豪賭
45歲的唐兆果,是原湘潭市商業銀行行長、湘潭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潭商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正處級)。
2001年至2004年間,唐兆果開始擔任湘潭商行行長,掌握著大筆儲戶存款。在巨額利潤的誘惑下,他決定「借雞下蛋」:由湘潭商行出資10億元人民幣,與深圳、湖南兩家證劵公司開展委託理財業務。
湘潭商行是一家地方股份制商業銀行。按照常理,決策權應在董事會、股東大會手中。然而,上述的所謂董事會、股東大會都形同虛設,這個高達10億元的委託理財計畫僅唐兆果等數人就私下敲定了。
豪賭慘虧,上億資金無法收回
2004年10月,因投入深圳某證券公司的2億元資金面臨無法收回的風險,唐兆果等人就商量以湘潭市某糧油貿易有限公司和湖南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義,各在該行貸款1億元,套出2億資金,以兩企業購買國債之名電匯給深圳某證券公司,深圳某證券公司隨後以此2億元支付了湘潭商行在該證券公司的2億元委託理財資金。
唐兆果等人以此方法成功地為2億資金化險為夷,但風險並未根本消除,12月下旬,以兩企業名義購買的國債也面臨難以兌付的風險。唐兆果等人便想將國債轉為股票進行變現,但因深圳某證券公司資金嚴重不足,2億股票被強行平倉。直至深圳某證券公司破產清算,湘潭商行還有近1.35億元未收回。
擔心事發,行長退贓自保
據該案的調查人員稱,唐兆果在2000-2009年擔任湘潭商行行長、董事長期間,多次收受賄賂。2009年下半年,唐兆果擔心東窗事發,開始退還部分贓款以求自保。9月下旬,唐退還湖南某投資公司彭某人民幣40萬元,退還某建設公司項目經理張某人民幣13余萬元。
據該案的偵察人員稱:直至該案偵查終結,唐兆果還有巨額的收入無法說明來源:截至2009年9月,唐兆果家庭財產總額折合人民幣1500餘萬元,扣除其家庭成員的工資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說明來源的財產,尚有折合人民幣300餘萬元的財物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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