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多年来美国大使馆或使馆拒发移民签证种种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这是比较常见的原因之一,主要是因为是申请者无法证明,自己进入美国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或者是谋求工 作而未能获得劳工部许可的人。每个签证申请人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拥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或是在美国有亲属能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或在美国已经找到合 法的工作,或是在银行有相当数量的存款,或以其他种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财力状况。
二、政治及违反移民法规方面的原因。
1.政治原因涉及面并不广,对美国政府怀有不满的人,常予以拒绝;
2.被美国移民局遣送出境不足一年而又未得到有关当局许可,再次申请入境的人;交换访问学者离开美国后,在中国居住时间未达两年以上的;
3.不具有合格护照者,编造不实文件企图骗取签证者;曾有协助他人非法进入美国的行为者。
三、刑事方面的原因。
依照美国的移民法的规定,触犯刑法者不能获得进入美国的入境签证。但并非所有的刑事犯罪者都没有资格取得,在某些情况下,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以及父母则可以不受此条法律的限制。申请人如果因此项原因而遭到拒绝,应当通过移民律师寻求必要的帮助。
四、申请手续方面的原因。
申请人因不能提供必备的证明文件而遭到拒绝,这是申请人不能取得入境签证的一大原因。提供的各种证明不正确或 不完备,或者是因为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相符合,或者仅仅因为签证官员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目的发生怀疑,而申请人又不能有效地解除这种怀疑。解决问题的最好方 法,是遵照签证官员的意见和美国法律的规定,补办应具备的各种文件,实事求是的办理各种证明材料。
五、道德方面的原因。
申请人在道德方面行为不端,也是遭到被拒发签证原因之一。这方面的情形主要包括:
1.以卖淫谋生获利者,包括卖淫者本人和拉皮条者;
2.进入美国的目的,是企图以非法的性行为谋生或营利的;
3.有赌博行为的;
4.有贩毒或吸毒行为的;
5.奉行或鼓吹多妻主义者。
任何年满16岁的申请人,如果不能阅读或理解任何一国文字或语言,也会遭到拒绝发给签证。这里的任何一国文字或语言,并不是单指英语,包括中文,如不能看懂中国的文字或是用中文表达自己的意思,则不能取得入境签证。
六、生理医疗方面的原因。
据美国法律规定因生理医疗方面的原因遭到拒签,主要包括:
1.精神病患者。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不包括轻微的或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
2.传染病患者。艾滋病患者或者是肺病患者及其他易发生传染的病症;
3.心理变态的性变态者;
4.酗洒并耽于毒瘾者;
5.白痴;
6.身体有缺陷、残废因而影响谋生能力者。
美国虽然是一个移民国家,每年都吸引大量的外国移民,但仍然对许多申请加以限制。有时即使申请人符合条件,也会拒绝发给签证。拒发签证的原因,除因法律规定不能发给签证的原因外,多是因为证件和手续不足而引起的。
如认为申请者财力不充足,所提供的证明不够充分,不足以证明申请者具有可靠的经济来源,应尽力补充有关证明。
如由于证件不齐备。申请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相比,条件严格,手续比较繁杂。申请人提供各种充分的证明材料,来支持自己充足的理由和证明自己的身份。
有时领事馆也发给书面通知,告之拒发签证原因,指明应补办的手续,待被齐仍可发给签证,领事官员往往会提供一些善意的意见,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补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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