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报道,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湖北咸宁市欲收回出租车经营权引发出租车罢运一事后,有咸宁市民联系南都记者称其丈夫因上网发帖披露出租车罢运而被刑事拘留,至今仍未释放。
咸宁市民周某某告诉南都记者,其丈夫周某2007年前曾是咸宁出租车司机,参与过2006年的咸宁出租车罢运,后转行保险业,但仍与出租车司机关系良好。因为其爱好写作和上网,经常给当地报社投稿,所以此次罢运后有司机请其代为写帖子介绍罢运情况并发到网上。
周某妻子称,2010年12月19日,周某外出购物回家途中被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民警带走,稍晚又有民警携搜查证到其家中搬走了电脑,至今未归还,2010年12月22日,家属收到了警方送达的拘留通知书。
根据这份“咸安公刑拘通字(2010)593号”拘留通知书,周某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咸安区看守所。但周某被警方带走的时间是2010年12月19日,这份拘留通知书上的拘留时间却是“2010年5月20日”。
南都记者致电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的办案民警胡警官,胡警官表示,周某的确被警方拘留,他就是办案民警。对于周某为何被刑拘,是否如其妻所述为上网发帖,胡警官仅表示,原因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其他案情不方便透露”。对于拘留通知书上的日期为何提前了半年,胡警官表示他虽然签字,但通知书并非他所填写,所以不清楚原因。南都记者又联系了咸安公安分局宣传科,接线警官同样表示电话中不便透露案情。
发微博次日即被刑拘
周某妻子告诉南都记者,在出租车罢运后,的确有出租车司机找过周某,周某因此被警方指为幕后唆使者,“但我们的车2007年已经卖了,又没有利益关系,怎么会去唆使罢运?况且找我丈夫的时候是18日,罢运已经开始了。”周妻称,警方在周某电脑上的确找到有周某给此次出租车罢运写的文章,周妻称帖子可能发到了天涯论坛,但“发没发出都不知道”。
根据周妻提供的周某天涯账号,南都记者看到周某的天涯微博在2010年12月18日21时 17分到21时55分曾有更新过17条关于此次罢运的微博,图片主要为罢运现场及出租车经营权相关合同,其最后一条微博写道:“湖北咸宁2010年12月 16日开始大规模出租车罢运事件,其原因是市政府再一次要收回经营10多年出租车经营权。上一次是2006年2月,其目的如出一辙。这一次是动用公安先抓人,动用咸安所有警力尾随跟踪、监控,动用所有市直机关、所有乡镇村领导,下死命令完成任务。”发出微博次日,周某即被警方刑拘,至今未释放。
另有知情人透露,昨日下午,咸宁市政府自出租车罢运以来首次与出租车司机谈判,商讨如何解决出租车经营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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