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報導,南方都市報昨日報導湖北咸寧市欲收回出租車經營權引發出租車罷運一事後,有咸寧市民聯繫南都記者稱其丈夫因上網發帖披露出租車罷運而被刑事拘留,至今仍未釋放。
咸寧市民周某某告訴南都記者,其丈夫周某2007年前曾是咸寧出租車司機,參與過2006年的咸寧出租車罷運,後轉行保險業,但仍與出租車司機關係良好。因為其愛好寫作和上網,經常給當地報社投稿,所以此次罷運後有司機請其代為寫帖子介紹罷運情況併發到網上。
周某妻子稱,2010年12月19日,周某外出購物回家途中被咸寧市咸安區公安分局民警帶走,稍晚又有民警攜搜查證到其家中搬走了電腦,至今未歸還,2010年12月22日,家屬收到了警方送達的拘留通知書。
根據這份「咸安公刑拘通字(2010)593號」拘留通知書,周某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而被刑事拘留,羈押在咸安區看守所。但周某被警方帶走的時間是2010年12月19日,這份拘留通知書上的拘留時間卻是「2010年5月20日」。
南都記者致電在拘留通知書上簽字的辦案民警胡警官,胡警官表示,周某的確被警方拘留,他就是辦案民警。對於周某為何被刑拘,是否如其妻所述為上網發帖,胡警官僅表示,原因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其他案情不方便透露」。對於拘留通知書上的日期為何提前了半年,胡警官表示他雖然簽字,但通知書並非他所填寫,所以不清楚原因。南都記者又聯繫了咸安公安分局宣傳科,接線警官同樣表示電話中不便透露案情。
發微博次日即被刑拘
周某妻子告訴南都記者,在出租車罷運後,的確有出租車司機找過周某,周某因此被警方指為幕後唆使者,「但我們的車2007年已經賣了,又沒有利益關係,怎麼會去唆使罷運?況且找我丈夫的時候是18日,罷運已經開始了。」周妻稱,警方在周某電腦上的確找到有周某給此次出租車罷運寫的文章,周妻稱帖子可能發到了天涯論壇,但「發沒發出都不知道」。
根據周妻提供的周某天涯賬號,南都記者看到周某的天涯微博在2010年12月18日21時 17分到21時55分曾有更新過17條關於此次罷運的微博,圖片主要為罷運現場及出租車經營權相關合同,其最後一條微博寫道:「湖北咸寧2010年12月 16日開始大規模出租車罷運事件,其原因是市政府再一次要收回經營10多年出租車經營權。上一次是2006年2月,其目的如出一轍。這一次是動用公安先抓人,動用咸安所有警力尾隨跟蹤、監控,動用所有市直機關、所有鄉鎮村領導,下死命令完成任務。」發出微博次日,周某即被警方刑拘,至今未釋放。
另有知情人透露,昨日下午,咸寧市政府自出租車罷運以來首次與出租車司機談判,商討如何解決出租車經營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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