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浙江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宝库、浙江开氏集团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承揽工程、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折合1.6亿余元。许还利用担任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共计5300余万元。此外,许迈永还徇私舞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共计7100余万元,致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许迈永的刑事责任。(人民网)
看了以上新闻,很多网友认为,2亿巨贪许迈永这下死定了,然而,笔者却发现许迈永虽然贪下2亿赃款,但他不会被判死刑,相反,即便许迈永再多贪些赃款,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因为,他手中握有4块“免死金牌”。
第一块:守口如瓶。大家知道,许迈永被双规是在2009年4月,有新闻这样写道:因涉嫌巨额受贿等问题,今年4月,主管城建的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被中纪委“双规”。与其一道被控制的,还有其妻子戚继秋。据消息人士透露,许迈永的涉案金额,或超过2亿元。
可以看出,被双规一年半以后的许迈永,所交待的贪污事实,与一年半前的“消息人士透露”的没有两样。换句话说,两个相同的贪污金额,不正是说明了许迈永在面对中纪委的审讯中,是守口如瓶的吗?他既不招出下线,也不供出上线,给人以“不危险”“讲义气”之感。这一点,许迈永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众所周知,许迈永是由农村娃成长起来的“官一代”,官至正厅的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的经历告诉人们,他并不是生活中真空中,在官场他也有一帮兄弟,也有一张用金钱织就的“关系网”,有多条用金钱铺成的“贪赃大道”。可以想象,令许迈永仕途光明的官员,如今已升的升,勇退的勇退,有的已成掌握杀生大权的大人物,可以翻云覆雨。试想,在这样的实际情况下,许迈永又怎不清楚?况且许迈永非常熟谙官场潜规则,虽是文人出身,但也懂得守口如瓶的生存之道,试问,许迈永如果像文强、曾锦春、王怀忠这样,以为掌握了一些情况就可以用来要胁人,那不就成了欠思考的人了吗?祸又怎不从口而出呢?死当然也是必然的。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许迈永正是掌握了这一免死金牌,也是头块免死金牌,是块政治型的免死金牌。
第二块:兔死狐悲。大家知道,反腐败依然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工作,这就说明三个问题,一是腐败分子不仅狡猾,而且潜伏得很深,二是腐败分子不仅多,而且还掌握着实权大权,三是腐败分子不仅不甘心伏法,去投案之首,而且还抱着侥幸心理,将腐败进行到底。所以,每当反出大成果后,一些未被反出来的腐败分子,都会有兔死狐悲之感。什么取消贪官死刑的提案,以死缓代替死刑来量刑等等、等等,无不都是兔死狐悲的一种外在表现。试想,在众多的贪官中,许迈永如果死了,那么,其他未被反出来的贪官,难道就不会走这条路吗?如果真是这样,杀了许迈永岂不就等于日后自己也要被杀的吗?还在台上的贪官,又怎不出手相救呢?要知道,只有今日救许迈永能才日后救自己。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怎不是块免死金牌呢?
第三块:大巫中小巫。有媒体说,当前反腐败已进入深水区。笔者以为,不管是深水区,还是浅水区,就许迈永的贪污金额来说,并不算巨大的,因为,比许迈永贪污金额多的贪官就有好几个了,比如深圳原市长许宗衡贪20亿元,比许迈永多10倍;中山市原女市长李启红家族资产20亿元,比许迈永多10倍,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涉案金额达16亿元,远远多于许迈永的2亿元。可以看出,如果我们的反腐败已进入深水区,那么,其意就是说,以后反出来的贪官都是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巨贪了?我们也不难想象,如果今天的许迈永被判死刑,这就意未着,许宗衡、李启红、罗荫国以及以后被反出来贪官都要被判死刑,这样,岂不是很多贪官要被判死刑了吗?这又如何是好呢?所以,唯一能保命的办法就是不杀许迈永,不判许万永死刑立即执行,那么,今后从深水区里反出来的大贪官,就能保命了。可以说,这虽是以退为进之计,但也是块免死金牌啊!
第四块:贪官财政。俗话说,“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大家知道,和珅是清代乾隆时大贪官,嘉庆抄家时所获财产相当于乾隆盛世18年的全国赋税收入。所以,时谚说的“和绅跌倒,嘉庆吃饱”,以目前的反腐形势来看,就属贪官财政。众所周知,目前我们反腐的重点是在“大案要案”上,就是说要抓那些贪污巨大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贪巨贪。同样,细心的人还会发现,只要是被反出来的贪官,最后法院都会在判决书上写上一句“没收全部财产”。大家想想,这全部财产是指多少呢?许宗衡贪污了20亿元,那他的全部财产不就是20亿元吗?许迈永2个亿,那他的全部财产不就是2个亿吗?而这些被没收的财产,都是要上交到国库的,自然也就成为国家的财政收入了。在当前反腐成本高的情况下,反小贪官是得不偿失的,只有反大贪官才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这样,对贪官来说,虽然所贪之财最后全部都要上交,但在贪的过程中,也是会漏出很多的,也能造福于子孙后代的。所以,有些聪明的贪官都搞双户口或多户口,或做裸官,在被反出来之前,就如蚂蚁搬家那样,将资产转移到国外了。试想,这样的反腐思路,巨贪即便被反出来了,也不会被处死的,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保证这条财政收入渠道的畅通。从这个角度来说,贪官财政无疑就是免死金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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