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很多夫妻离婚争夺的焦点是孩子,如今不少离婚夫妻的争夺焦点成了房子。记者从天津市妇联信访接待日采访中了解到,多数离异夫妻分家时变得很现实,其中三成人将目光瞄向房产。至于孩子将来由谁抚养,反而成了次要的。
“我现在真的无法再维系我的婚姻了,可是,我又‘舍不得’离婚,舍不得的就是房子。”“我要离婚,我老公现在有3套房产,我最起码应该有一套比较大的。而且,他的经济情况好,应该抚养孩子。”这是记者日前在天津市妇联信访接待日采访时接触到的一些事例。因房产问题而要找“娘家人”帮助讨“一个说法”的女性正在增多。其中有一些诉求是正当的,也有一些因房而起的争执体现着部分人过于看中物质利益。
事例:为了房子可以想尽法子
采访中,记者就接触到一些有代表性的真人真事:一对夫妻婚姻中出现了问题,“离婚谈判”一直在进行中,谈判焦点一直是家里的房子到底归谁。就在这个过程中,让女方非常震惊的事情发生了,男方居然私自就把房子卖掉,新房主找上门来要求女子搬家。这样的情况让女子措手不及。其丈夫则坚持房子是自己名下的,自己有权处理。这位女子找到了市妇联进行法律咨询,权益部的维权志愿者们帮助她提起了法律诉讼。
关于房子的争夺,在年轻夫妻中更为突出:一对“80后”年轻夫妻,结婚前男方购买的房子,刚刚结婚时,为了表明自己对妻子的爱,男方亲笔书写了一份赠予书交到妻子手里,表示将本人名下的房屋赠予自己所爱的妻子。两人却没有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前不久,两人感情出现危机,双方协议离婚时才发现,丈夫已经将这处房产赠予他的家人,并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男方虽然被妻子指责没有诚信,而且,为了这处房产的最终归属问题二人走上了法庭,可是,他认为:“这也是为了保住房子的办法,为了房子可以没有面子。”
现状:光争房子竟然不理孩子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苑向者介绍:“在我们接待的有关婚姻家庭问题的咨询中,涉及房产问题的事件占了三成左右。以前,夫妻双方一旦闹到要离婚的地步,考虑最多的还是孩子,在有关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等方面产生争执。而现在,房子成了婚姻中争执的最焦点。以前,一些夫妻因为怕影响了孩子的成长,而选择不离婚,给孩子一个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而现在一些夫妻是为了房子而不离婚,因为一旦房产被分割,自己会吃亏。甚至有的年轻夫妻把责任放在一边,出现过夫妻二人为了得到房子不择手段,而把孩子扔在幼儿园几个星期居然双方都不管不问。房子的分量已经超过了亲情。现在,房子不断升值,让它成为家庭财产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一些濒临解体的婚姻,夫妻双方都在想办法争取到房产。也就是争取最大的资产。房产已经成为婚姻保卫战中双方都要‘攻克’的‘据点’。很多年轻夫妻和他们的父母都担心婚姻不稳定,想得最多的往往不是如何稳固婚姻,而是先给日后的房产分割留一个‘后路’。”
提醒:依法维权也要用爱暖家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等具体内容。
市妇联权益部苑部长也就此提醒:“房产现在确实是家庭生活中所占比重较大的财产,对于相关的法律新规,人们也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对房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的解释,是对人们财产权利的保护,有利于在发生问题时有法可依,有效解决。现在,房产被很多人当成婚姻的‘门票’,没有房子就不能结婚。虽然这种做法也有人并不支持,但毕竟成为一种社会现实,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购买房产时有必要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也可以选择婚前财产公证。但是房子完全不能代表‘家’。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应该多想想‘家’和家里的人,让家更温暖和巩固的是感情而不是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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