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良景邨及上水火车站出现纯用简体字的香港警察告示,破坏香港公共语文惯例及香港文化传统。良景邨的告示出自香港警务处新界北区总交通部,上水的简体字告示牌由香港警务处、食物环境卫生署及北区民政事务处联合发出。良景邨的告示牌之侧,并无正楷版本。上水火车站栏杆上的告示,正楷汉字的告示与简体字版本相间出现。然而,香港的官方告示从来不应用简体字的,这是违反香港官方语言通则的。香港政府必须解释,立法议会也必须质问。简体字出现在警察告示牌上,香港人不能坐视不理。
即使港府托辞推诿,说用简体字是要用来特地警告大陆人不要在行人路上踏自行车及不要阻街或抛垃圾之类,也无此必要。
首先,任何入境者或新移民必须遵守当地法律,不得托辞不认识当地语文而不遵守法律,执法当局也绝不会因为犯案者不识得阅读法令而不检控之(但法官可以酌情处理)。更何况,文明社会的法律一般与道德原则并不相抵——乱抛垃圾、随处便溺、乱摆杂物阻碍通道是必然犯法的,杀人放火的更不要说,一定于法不容。只有来自蛮夷地区的人,才会托辞不识得正楷汉字,而觉得香港可以随处便溺、乱扔垃圾、乱堆杂物而不会被警察检控。
上水的简体字告示牌
其次,任何针对入境者或新移民所用的语文警告,除非是在海关、边境或军事区的严重警告(例如“越过军事封锁线者格杀勿论”之类),否则都不可特地用移民或旅客的语文而不附加当地的法定语文,否则就带有歧视性质,违反民族平等的国际通则。香港出现纯用简体字的告示,摆明是歧视大陆人,大陆人看到,心里绝对不好受。老实说,大陆人就喜欢香港用正楷汉字,过关看到正楷汉字,心里特别踏实——终于来到自由法治之区。奶粉、药物、化妆品上面看到英文和正楷汉字,知道是香港专用货物,他们才放心购买的,看到简体字反而一脸狐疑,不敢买了。
其三,笔者经常出入上水火车站,实地观察,简体字的警告牌毫无作用,上水火车站侧的行人路上,依然乱摆水货客的纸箱、四处堆了垃圾、铁栏上也锁满了自行车及运货手推铁车及皮箱——而且就在警告牌的后面。警告牌变了自行车、手拖皮箱的遮阳板(见笔者拍摄的照片)。
其四,即使港府出于好心,要教化大陆人,也毋须使用简体字告示。以屯门及上水出现的警察告示的内容而言,前者是“行人路上踏自行车会被检控”,后者是“货物阻街 会被检控,乱泊自行车 会被清走,乱抛垃圾 罚款千五”,正楷汉字与简体字相差不大,大陆人具备基本识字能力的,都应猜到字义,明白内容。若果加以词句调整,根本毋须特别用简体字的,例如屯门的告示,由于“检控”并非大陆公安通行用语,真的要大陆人明白,用“控告”即可,变成“行人路上踏自行车会被控告”,“控告”的汉字正楷,不须简化,这是任何一位香港官署内的语文主任(language officer)都应具备的工作应变能力。
以此四条原则来推理,香港警务处及其他市政管理部门用简体字告示,根本并无事先考虑其他选项,只是执意要在香港公共语文打破缺口,借助大陆人出没为理由,树立简体字告示,偷偷地改变香港的官方语文惯例。香港市民习惯之后,官方将以简体字是大陆人和香港人都能看得懂的共同文字为借口,全面推行公共语文的汉字简体化。
几年前,香港铁路公司在路轨上用简体字告示,警告乘客不要横过路轨——“危险,严禁进入路轨,违者罚款$5000”,这仍是有必要的,因为闯入路轨危及过路者的性命及铁路的安全。然而,后来路轨上也同时出现正楷汉字告示牌,以示平等。至于在上水火车站的提示旅客到罗湖还是落马洲的火车终点显示,即使信息对大陆旅客非常重要,铁路公司也坚持沿用正楷汉字,毫无改用简体显示之心。
屯门良景邨并非边界,上水火车站侧的行人路也并非大陆旅客的专用区,这是首次香港官方在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空间使用中共的简体字。香港并无明文规定法定语言的书写及口音,也毋须如此规定,因为我们香港有自己的悠久传统:开埠一百七十年以来,香港城邦的中文书写方式是正楷汉字、官方交流语是广府话,英文的拼写方式是英式英文,官方交流语是皇室口音。(按:王朝中国、中华民国与香港城邦用的中文是正楷汉字,英文成为orthodox Chinese或traditional Chinese,并非“繁体字”。“繁体字”是中共推出简体字之后捏造的歧视名词,认为传统汉字笔划繁琐)
屯门和上水出现简体字告示,是香港文化的生死存亡之战,退此一步,即无死所。凡我香港城邦市民,都应该口诛笔伐,不容半点退让。至于港共的主事者,为了领一时之功,用简体字侵入香港公共空间,毒害香港城邦,杀伐中华文化,他们是香港城邦的千古罪人,也是中华文化的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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