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生活或曾经生活在大陆、年龄在40岁以上的国人,对于《王杰,我们的好榜样》、《愿把青春献人民》和《王杰的枪我们扛》等几首歌曲应该并不陌生,自然对于歌曲中讴歌的“英雄”王杰也是耳熟能详。
在中共媒体的宣传中,王杰被誉为是“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式的英雄人物”。因为他不仅“做了许多好事”,而且是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而“英勇牺牲”的,媒体将他宣传为“不怕苦不怕死”的典型。他在日记中的一些言论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也曾作为名言被许多青年抄在笔记本上。
王杰,1942年出生于山东金乡,1961年8月参军,死前是济南军区一个坦克师工兵班班长。关于其“牺牲”的过程,党媒是这样宣传的:1965年7月,他到江苏省邳县张楼公社帮助民兵训练,在炸药发包发生意外就要爆炸的紧急时刻,他为了掩护在场的12名民兵和人民武装干部的生命安全,扑到炸药包上,英勇牺牲。
然而,真实的情况却并非如此。真相是这样的:当时,王杰所在一连驻江苏邳县。1965年4月底,附近的张楼乡武装部响应“全民皆兵”的号召,要举办民兵地雷爆破训练班,请部队帮忙。王杰受命前往教学。7月14日在地雷实爆演习时,王杰让民兵围成一圈,自己则在当中作示范,而且违规使用一个炸药包示范。令人意外的是,突然间,王杰摆弄着的拉火管冒出火花,点燃了导火索,在大家还没有弄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王杰不得不扑向炸药包。结果王杰被炸死,10多个民兵受重伤。
王杰死后,坦克师总部把其死亡正式定性为“一起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责任死亡事故”。在其追悼会上,营政委在悼词中说:“王杰同志在帮助此次民兵训练中,身为班长、一级技术能手由于失职,酿成了不该发生的恶性事故,给部队建设和人民群众造成了损失。”
而因为这起恶性事故,王杰所在单位的“四好”荣誉也很可能无法保住,相关领导也将受到处分。正在焦灼之际,在整理王杰遗物时,师政委王德一发现他生前写了20多本日记。在回总部的火车上,他正好碰到济南军区青年部的部长,遂谈及此事。在向上级汇报后,这位部长在高层的授意下决定将王杰塑造成一个好典型,向全军和全社会推广。对王杰的吹捧由此开始。
1965年9月下旬的一天,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等开始大量报导王杰的所谓日记。毛泽东还就此下达了最高指示。据说,林彪也曾于11月5日指示说:“我们宣传王杰同志,主要宣传他的优秀品质、模范行为和他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关于事故问题,可以避开。”有关部门遂根据新的政治形势对王杰这次事故作了新的结论:王杰没有犯规,只是拉火装置过期失效。王杰用毛泽东思想作指导,扑向炸药包,舍身救人,是一个共产主义的好战士。
于是王杰被吹嘘的愈发厉害,中国人民从此又有了一个稀里糊涂死去的特级英雄。而王杰所在师不仅保住了“四好”荣誉,而且都沾了“英雄”的光。这样根据党的需要炮制出来的“英雄”究竟还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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