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五日,《南方都市报》等南方报系皆有“乌坎民选”的结果消息:《广东乌坎村选举出新村委会 采取不设候选人方式》,许多人认为这表明汪洋是个真改革派,广东有可能全面推广乌坎模式;即使一些谨慎的学者,也只担心乌坎模式可能只是个特例,并没有怀疑汪洋处理乌坎事件是否暗藏玄机。
三月六日,《南方都市报》又报道:汪洋(见图)昨天下午在两会分组讨论时,对凤凰卫视记者谈到:“乌坎民选”,没有任何真正的改革创新──也就是没有任何违反现行政策的地方。言外之意,今日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不需要进行任何改革,只须认真落实现行政策法规:只要“把选举法和组织法的落实过程做得非常扎实”就行了。
事实真是这样吗?放眼中国,哪个地方的“选举法和组织法”不是党说了算?就是此次“乌坎民选”,每个环节,不都是严格按照省委工作组预定方案而没有任何悬念么?照今日党领导选举的法规,无论怎样“做得非常扎实”,也只有“非常扎实”的党主,而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即以汪洋眼下正在参加的“两会”,有哪一个程序不是党主而是民主?
其时汪洋还称“想推广乌坎的经验和教训”,时间却“可能会在今年下半年适当的时候”──下半年不是要召开十八大么?汪洋不是铁定了十八大要进京“入常”么?那时他还在广东?还有时间来推广“乌坎的经验”?这泡沫太大!汪洋太精于算计了!
再仔细分析,汪洋虽然特许了“乌坎民选”,却始终不准许南方报系等喉舌自由客观报道“乌坎民选”,更不容许有一篇评论。《南方都市报》对“广东乌坎村选举出新村委会”等消息的报道,并非《南方都市报》记者采写,而是采用《南方日报》的通稿──半年来,南方报系关于“乌坎事件”的报道,皆以通稿为准,而这种乌坎通稿,显然是经过汪洋或亲信审查才放行的。
更让人费解的是,自去年九月二十一日“乌坎事件”发生半年以来,以评论为旗帜的《南方都市报》,竟然没有一篇关于“乌坎民选”的社论或时评。即使是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乌坎评论”,即使三月六日媒体大报汪洋在两会谈“乌坎民选”,《南方都市报》依然对震动全球的“乌坎事件”一言不发。其时,《南方都市报》天天有社论,天天有时评,但就是一字不提乌坎。
难道“乌坎事件”在《南方都市报》等南方报系眼里皆不屑一评?其难言之隐显然是汪洋下了禁令。
如若汪洋想以“乌坎事件”启动广东二次改革,真正解放思想,推行民主宪政,他会禁止南方报系自由采访“乌坎事件”和自主评论“乌坎民选”吗?
由是观之,今日“乌坎民选”多是汪洋的一个权宜之计或缓兵之计:汪洋为保入常升官,为暂缓矛盾,忍痛签下了乌坎城下之盟。一旦条件成熟,难免翻脸不认人,以总结“乌坎教训”撕毁协议,秋后算账。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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