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被免职已逾一周,但中共当局仍未对薄熙来问题的性质向公众做交代。
想来当局也有它的难处。整个事既是由王立军夜投美领馆引起的,又赶上互联网时代,当局知道它不可能一手遮天;再有,如今的高层,没有一个人、一个派别具有绝对优势,足以掌控局面。迄今为止,就连对薄熙来的处理都还没有达成最后的结论,高层的权力斗争还在进一步发展,那么,对薄熙来问题的定性说明自然也就顾不上了。
此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如今的中共,在意识形态上已经破产,老的一套话语虽然没宣布作废,但是其效力早已失去大半;新的话语五花八门且彼此矛盾。于是,遇到薄熙来问题这样的大事,用哪种话语去解释才好,也成了一个问题。
在记者会上,温家宝提到文革教训,提到改革开放路线,强调反极左,这就把薄熙来的问题上升到路线斗争的高度。然而这种说法,且不说它正好坐实了薄熙来的毛左派领袖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它也把中央自己置于尴尬的地位。众所周知,就在过去一两年间,九常委中便有六位去过重庆并对重庆的工作大表赞赏,起码是没有严肃批评。既然在此之前,中央从来没有以中央的名义对薄熙来违背党的路线的错误提出告诫,如今却一下子以路线错误的罪名把薄熙来免职,前后矛盾,如何自圆?
据说,王立军在走出美领馆时高喊要和薄熙来这个野心家鱼死网破。现在,流行的说法是说薄熙来不服气十八大的既定人事安排,向中央叫板。不错,要是在毛时代,给薄熙来扣上“野心家”的帽子,扣上“篡党夺权”的帽子简直轻而易举,而且货真价实。但问题是,这套说法今天还灵吗?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凭什么不该实行有竞争的选举呢?如果用这套说法给薄熙来定罪,自由派、民主派会出于理念、出于原则而反对,毛左派则会出于对薄的支持也会反对。今日的中共当局,若只是不敢接受开放选举的理念已然是极大的错误,要是再退回从前那就错得更远。
以贪腐罪给薄熙来定性也没有任何说服力。过去,当局用贪腐罪打倒了陈希同、陈良宇,不过它要对薄熙来如法炮制恐怕就不行了。因为薄熙来显然和“二陈”不一样;薄熙来有他的重庆模式。说到底,薄熙来是由于王立军事件才翻船的。
因此我认为,当局首先必须公布王立军事件的真相。既然王立军在美领馆滞留了24小时,并把大量材料留给了美方,中共当局想瞒也是瞒不住的。至于说到“谋反”或“政变”,那需要更严格的证据。不少人希望这场权力斗争越尖锐越好,越激烈越好。事实上,由于中共的权力斗争没有公正的规则,当事的各方缺少起码的互信,争来斗去,最后发展到失控,导致维稳破局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有时,专制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会给民主转型提供机遇,我们应当有所准备。只是作为民运人士,即便从策略出发,我们也不应模糊我们的基本理念。
记得在1980年年底北大竞选期间,正碰上审判“四人帮”。大部分北大学生对“四人帮”都深恶痛绝,但他们仍然对这一审判提出严肃的批评。假如说当初逮捕“四人帮”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尚且情有可原,那么,在审判“四人帮”时的种种违反法律、践踏法律的做法,无论如何就是不可原谅的了。
早在两年前李庄案时,我就写文章对重庆的“黑打”严加谴责;后来又针对重庆的“唱红”写文批判。在我看来,薄熙来的这些做法是十分恶劣的。如果薄熙来这一套大行其道,只会给中国带来更大的灾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条件认同当局对薄熙来问题的处置,更不等于我们认同当局的路线。在目前,我们有必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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