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网报导,中国大陆已有23个省市区的公安厅(局)长不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的趋势在减弱。
报导说,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的模式是从2003年前后开始,意在提高公安系统的地位。
不过,由于政法委书记在公(安)检(察)法(院)系统中居于统摄地位,兼任公安厅(局)长导致检察机关无法有效侦查监督;而法院也在“被协调”的情况下,在实际操作中会更按照公安厅(局)长的意图审理案件。
据指出,前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刘志强日前被任命为青海副省长兼公安厅长;而去年12月,青海省政法委书记已由省委副书记王建军兼任,意味刘志强成为大陆又一位不兼任政法委书记的公安厅(局)长。
青海前公安厅长何挺,先前调任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报导表示,目前公安厅长兼职政法委书记的省份中,除湖南省的孙建国是新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其他7个都是连任的公安厅长。
不过,大陆已有11个省市的公安厅(局)长同时也兼任副省(市)长;至于大陆5个自治区,除宁夏外,公安厅长也都由自治区副主席兼任。
此外,还有3个省的公安厅长兼任省长助理。
而“裸厅”(无兼职的公安厅长)的只有山西、陕西2省,因为这2省的公安厅长都长期在公安部门工作,政治地位尚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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