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網報導,中國大陸已有23個省市區的公安廳(局)長不再由政法委書記兼任,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局)長的趨勢在減弱。
報導說,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局)長的模式是從2003年前後開始,意在提高公安系統的地位。
不過,由於政法委書記在公(安)檢(察)法(院)系統中居於統攝地位,兼任公安廳(局)長導致檢察機關無法有效偵查監督;而法院也在「被協調」的情況下,在實際操作中會更按照公安廳(局)長的意圖審理案件。
據指出,前公安部國際合作局長劉志強日前被任命為青海副省長兼公安廳長;而去年12月,青海省政法委書記已由省委副書記王建軍兼任,意味劉志強成為大陸又一位不兼任政法委書記的公安廳(局)長。
青海前公安廳長何挺,先前調任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
報導表示,目前公安廳長兼職政法委書記的省份中,除湖南省的孫建國是新任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長,其他7個都是連任的公安廳長。
不過,大陸已有11個省市的公安廳(局)長同時也兼任副省(市)長;至於大陸5個自治區,除寧夏外,公安廳長也都由自治區副主席兼任。
此外,還有3個省的公安廳長兼任省長助理。
而「裸廳」(無兼職的公安廳長)的只有山西、陝西2省,因為這2省的公安廳長都長期在公安部門工作,政治地位尚待提升。
有刪節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