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是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一种习俗,也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记述了一个故事:“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搒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就是避讳的典型事例。
讳,又称名讳,即古代帝王或尊长者之名。“讳,忌也。”(《说文解字》)古时,对帝王或尊长,即使是已故的帝王或尊长,都不能直呼其名,以此表示对其敬重。凡遇帝王或尊长之名,必须回避使用该字,即为避讳。避讳又有国讳、圣讳、官讳和家讳等之分。国讳,是指帝王及其父、祖之名,这是举国上下均需回避使用的。圣讳,是指社会所推崇的“圣人”之名,一般全社会,特别是文人需要回避使用。官讳,亦称宪讳,是指上司长官之名,下属官员需回避使用。陆游提到的田登,就属于这类避讳。家讳,是指家族或家庭内尊长者之名,仅限于家族或家庭内部回避。避讳的不只是相同的字,还包括同音字,甚至连讳字的四声字均不能使用。
避讳起源于周朝。“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凡到他人家中,要先问其家人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因犯讳而失礼。
古人采用的避讳方法,主要有三种。
其一为改字。若遇到应避讳的字时,就改用其他的字。这种避讳的方法出现较早,也较普遍。如秦始皇讳政,秦朝改正月为端月。“端月,正月也。秦讳政,故曰端。”(《史记》)汉文帝讳恒,传说的后羿之妻姬娥遂改称嫦娥。汉光武帝讳秀,秀才改称茂才。清圣祖讳玄烨,紫禁城的北门玄武门遂改称神武门。
其二为空字。若书写中遇应避讳的字时,采用空一格(字)、打一方框或“讳”、“某”等字表示。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凡遇当朝皇帝的名讳,就不作任何解释,只写“上讳”二字。如“秀,上讳”。
其三为缺笔。如遇到应避讳的字时,则少写一笔或两笔。一般多为最后的一笔或两笔。如清雍正时规定,凡书中遇“丘”字,必须缺笔。若姓名或地名中的“丘”字,一律改为“邱”字。
这三种避讳的方法都有问题。改字和空字,常导致后人很难推断原字,甚至理解错误;缺笔则更易造成错读成其他字。如唐睿宗李旦,若省去最后一笔,就变成“日”字。
避讳,给中国古代的社会生活造成诸多麻烦。例如有些姓氏,就因为当朝皇帝的名讳,而改作其他的姓氏。如庄氏,因避汉明帝刘庄讳,改为严氏;姬氏,因避唐玄宗李隆基讳,改为周氏;淳于氏,因避唐宪宗李纯讳,改为于氏等。不仅改姓,也有因避讳而改名者。如生活在西汉末年的孔子后裔孔莽,因王莽篡汉称帝,遂改名孔均;唐初宰相裴世矩,因避唐太宗名讳,去“世”,称裴矩。即使是神,也有因避国讳而改名者。如佛教的观世音菩萨,就因避唐太宗名讳,而省去“世”字,称为观音菩萨。因避讳,不仅在世者要改名字,就连早已故去者也不能幸免。如秦汉之际的策士蒯彻,死后又因汉武帝刘彻即位,而在《史记》、《汉书》中,被称作蒯通。南齐时,将军薛道渊因避齐太祖萧道成名讳,去“道”字,只称薛渊。但到唐朝编修《南史》时,又因避唐高祖李渊名,遂改其名为薛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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