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分化一直是困扰中国经济的严重问题,即便如大诗人杜甫,在花甲之年,仍然在叹息说,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从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至今,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在逐步走向收入分配极度不公平的境地。
改革初期,中国基尼系数为0.32,农村土地承包制的改革,使中国在1984年基尼系数曾下降到0.257,收入相对公平。但此后,情况日渐恶化,至今尚无缓解迹象。
1994年,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入户抽样调查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45,已超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而世界银行在《共享不断提高的收入》中指出,中国1995年基尼系数为0.38,这个数字仅比南撒哈拉、拉美等稍好。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在短短15年内收入差距变化如此之大。
2001年“两会”期间,朱总理谈及收入分配时认为“值得注意,尚不严重,正在解决。”经济学家王小鲁的4000份抽样调查显示,2005—2008年,中国收入分配不公加速恶化。2012年“两会”期间,温总理指出,制定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方案,是年内最重要的工作。
目前,就城乡收入差距而言,大致3个农村人的收入相当于1个城里人;就地区收入差距而言,大致东部人均收入两倍于西部;在阶层收入差异方面,占银行储户5%的大额储户,拥有全国储蓄存款的一半。
如果将中国家庭从最富裕到最贫困分为10档,则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最低收入家庭的65倍,折算出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目前很可能显著高于0.47-0.50的水平。
不仅如此,腐败正在呈系统化的无所不在趋势。2005年,我曾对渐进改革带来的法治软弱和体制腐败深感绝望,我们的研究显示,仅仅资金、土地和劳动力三项,中国每年因腐败带来的损失就占GDP的9%—10%。
王小鲁的研究显示,2008年,中国灰色收入高达9.3万亿元,比2005年翻番。腐败损失甚至快于GDP增速。
是否愿意承认和面对中国收入分配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改革何去何从的归宿问题。我们不应将收入分配问题庸俗化为富人和穷人间的矛盾。
收入分配首先是政府、企业和住户部门分蛋糕的问题,基本取向是政府和企业少分、住户多分,官不与民争利是前提。而大多数研究显示,过去10年,中国住户部门从GDP中每年少分7%-10%。
其次是官与僚的关系,即对1994以来的分税制进行深化改革,中央少分,地方和基层多分。
再者是国有和私有的关系,国企应该少垄断、多分红,让私有企业唱主角。最后是住户部门的贫富关系,富人多纳税,中低收入多补贴。
贫富矛盾也好,体制性腐败也好,其赖以生存的温床,必然是权力集中和法治软弱甚或名存实亡。我们不应回避事实,更不应对既存事实做粉饰甚至否定。
群发性的官员腐败问题,已不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形容的;靠短期暴富的开发商、煤老板群体,要形成所谓企业家精神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否痴人说梦?同时,在中国,仍有庞大的底层民众“像虫子一样活着”,匍匐艰难求生。
收入分配不公在中国已远远超出了学术范畴。人们正在发问,谁是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中国经济靠“那部分”能有未来吗?
1988年,吴敬琏在《腐败:权力与金钱的交换》中揭示了不公平的根源。11年后,吴老为此书第三版作序时指出,时光流逝,但腐败问题更尖锐了,贪官污吏们依然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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