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总理能否把中国房价降下来?

过去十年中国一线城市房价疯狂上涨了10倍之多!尽管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但直到上届政府最后一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调控房价仍然是主要议题。可以说,房价疯涨成了过去十年政府的最大败笔之一,并将继续成为新任总理李克强最难啃的骨头之一。

两会刚过,关于国五条的热议还未平息。“地产明星”潘石屹在微博上讲了一个“降房价”的段子。

有朋友揶揄潘石屹“有本事出一招降房价。”他表示只要国家领导人宣布“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每户第三套以上所有住房,收原值1%的房产税,明房价马上降。”此外,他不忘加上两个前提条件:在人大没有收回税权前;同时,免收二手房交易的所有税收。网友调侃此为“潘石屹式降房价法”。华远董事长“大炮”任志强回复潘石屹微博表示“土地私有才行。” 

在两会前后,众多房地产商和经济评论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降房价”法。星河湾董事长黄文仔表示控制土地供应能降房价。金科董事会主席黄红云表示差别化限购能降房价。财经评论家叶檀表示反腐能降房价。

房价调控十年,房价问题引来热议不断。房地产开发商和业内人士不断支招,但目前看来,都还是“纸上谈兵”。

自2003年以来,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房价都在轮番上涨,政府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暴增,地产商和炒房者包括权贵牟取了暴利,绝大多数老百姓却陷入了房价上涨的痛苦深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地产泡沫没有丝毫影响,反而是越调控房价涨的越凶。

实际上,房价疯狂上涨的根源是土地财政的抢钱和掠夺无法得到遏制所造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包括官员和专家在内,基于自身的利益诉求推波助澜,与房地产开发产商合谋造势,推动了中国各地房价一轮又一轮的疯狂上涨!特别是城市的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的改造,新农村的建设等等,无一不是人为的在制造所谓的刚性需求或被动需求,而背后全是一双双贪婪敛财的罪恶之手。

中央政府如果真正下决心抑制房价,房价绝不可能在过去十年疯狂上涨10倍!如何才能让房价降下来?是总理说了算还是总经理说了算?对新总理无疑是个严峻的考验。

中央政府完全可以在短期内使全国大小城市商品房信息联网,界定每个家庭或每个人名下拥有多少套房子,如果分不清家庭房产,可以对个人名下拥有的第三套开始征收房产税,所持有的房产越多,每年征收的房产税越高,根据第三方公开评估价格,房产税比例可控制在1%至10%之间,如果个人名下拥有10套以上住房,每年最高可征收10%的重税。对于商业楼宇铺面写字楼,无论自用抑或出租,一律从严征收房产税,从而可以打击炒房者遏制圈地大兴土木之风!对默认或纵容房价疯涨的地方官员实行一票否决,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坚决无偿收回,让那些囤地数年甚至十多年的企业抑或个人得不到任何增值收入。政府这土地增值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房产税的50%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城市低收入阶层以及工薪族购买和租住。只有多管齐下标本皆治,房价才有可能真正回归理性。

有媒体报道,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控制房价的经验也值得社会主义中国好好学习,特别是德国,从1977年至今30多年,德国房价只上升了60%,房价平均每年只上涨1%,而德国在此期间人均收入增长了3倍。

据德国法律规定,如果地产商或出售人制定的房价超出“合理房价”的20%,就构成违法,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价不立即降到合理范围,地产商或出售人将会面临最高10万马克的罚款;如果地产商或出售人制定的房价超出“合理房价”的50%,就构成犯罪,地产商或出售人将被加重处罚,甚至要判3年徒刑。
  
德国拥有一套独立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制,房地产评估师和房地产评估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评估师为独立执业者,资格实行年审制,评估师对于自己的评估报告负有法律责任,若评估结果有误,将面临被当事人起诉的风险。如果法院判定评估确实有误,评估师要赔付当事人损失,若相关保险合同赔偿金不够赔付,评估师还需用个人财产补偿。
  
房地产开发商在德国的角色并不重要,更不具备垄断优势,自建房合作建房受政府鼓励,相反政府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约束和监督非常严格。德国房地产开发商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设计、管理,房屋建设;另一类只负责建房和销售,被称为建筑承担人。这两类房地产开发商在德国占60%,而合作建房和自建房,在德国占40%。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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