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人在合肥军事基地进行演习(法新社资料图片)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周三颁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引发民众热议,有人怀疑这是为开战做准备,也有评论认为这是习近平整顿军风,为的是能牢固掌控军权。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周三修订颁发了《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并称将于周四起正式施行。规定适用范围包括解放军与武警部队的现役军官学员,也包括文职干部。
其中,第四条列明投降罪是指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凡涉嫌投降敌人的,应予立案,引发各界热议。
澳门军事评论员黄东认为,投降罪是反人道的条款,但除了中国之外,亚洲其他一些国家也有这一条。
“东方人和西方人确实是不同的,包括以前的日本、还好像韩国都是这样子的,所以不能以西方的标准来评论。也不是中国一个单一的例子,中国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但是从人权人道来说,不合理,应该废除。从这一点来说,对还维持有这样一个条款我是失望,但是也不是太意外。”
网民“无聊史”则说:在西方中世纪的战争中,有着光荣投降的传统。二战中大批美、英军被日军俘虏,战后他们仍然被视作英雄。当下中国将军人投降立案,荒唐如斯,连中世纪都不若。
广州律师隋牧青周三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对生命的漠视。
“战士不能投降,这个我觉得是非常落伍的立法。因为一般的民主国家都是允许投降,当然它会有一定的条件,比如说弹尽粮绝,某一些情况下,你要保护自己的生命。投降罪从我的理解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战士成了一种工具,这还是和过去的治军方略、原则没有任何进步。”
此外,关于军人叛逃罪的条款中指明因反对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而出逃,公开发表叛国言论等都应予以立案。
对此,隋牧青认为:“这里面就包含了言论罪,这种言论罪显然也是很不合适的。一般来说从法理上讲,犯罪行为通常是行为罪,如果你确实有叛逃的行为,而且因为这种叛逃给己方的军队造成了危险和伤害,这个定叛逃罪,我认为没有问题,但是以言论、政治观念来定叛逃,这个显然是有问题的。”
英国广播公司BBC周三报道,这份规定主要针对战时军人的违法行为,此外还有一小部分提及非法出售军队房地产和掠夺居民财物等贪污腐败行为。有网民怀疑,在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紧张之际颁发这一规定,是否是在为开战作准备。
隋牧青也认为,由于现在的军人大多为八、九十年代的独生子女,军队又极度腐败,缺乏战斗力,这份规定对军人进行了威慑,强迫他们提高战斗力。加上中国近来对外十分强硬,不排除开战的可能。
香港《开放》杂志执行编辑菜咏梅则表示,这是习近平为了进一步巩固军权的举动。
“习近平自从十八大当了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以后,就已经开始在军内有一系列大动作,最近不是规定了军内多少多少条,整顿的都是一些军风方面的问题。六四以后,出现了三个领导人,现在看来显然他是权力最大的。我看得出来,军队方面他是下了一些功夫的。他是不是想从军事方面,把军权牢固掌握在他手中,用牢固军权增加他在整个权力班子中的威权,然后他才能推动下一步的事。表面上中共是党指挥枪,但实际上是谁掌握了军权,才是真正掌握了中国的权力。所以他在军队里面一会儿整顿党风,一会儿关于军法中间一些改革,我想其实着眼点是掌握军权。”
(原题目:京颁《军人违反职责案件立案标准》 各界分析出台时机及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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