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1月12日,第一个公开召开的春运铁路票价听证会始,自此以后听证会在全国普遍展开。但如今老百姓却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像,那就是召开“供水价格听证会”,水价涨了;召开“供电价格听证会”,电价上调了;召开“供暖价格听证会”,供暖价格一涨再涨……现在的听证会似乎全都陷入了一个怪圈——逢听必涨、每听必涨。再加上今年以来的油价、水价、天然气等的不断涨价,让听证会更是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些都不仅让人们质疑,时下中国还有没有不涨价的听证会?
听证会如何变成了“听涨会”?
听证会本来是一个西方社会的舶来品,是一种给各个利益相关方公开表达观点和利益诉求的平台。但如今一些听证会却成了形式主义,“作秀”成份大大超越听证会本身所应具有之意义。在听证会制度设立之初,大家一致认为这种制度可以在某种意义上最大程度地听取民意,从而捍卫普通公众的利益,同时限制行政权力的滥用。但后来大家才慢慢发现,有些听证会很大程度不过是为民意涂脂抹粉的工具。
试想如果维护听证初衷,那么涨价听证不能获得通过就应是常态,可现实当中我们看到的却相反,涨价听证轻松获得通过才是常态,一些“听证会”几乎变成了“涨价告知会”。公众什么时候听过“听降会”?如果这听证会,开,也是涨;不开,也是涨,除了让听证会成为涨价合法化屡试不爽的工具之外,有什么积极意义和实际作用?何况既然要涨,那涨就是了,何必还要扯虎皮做大旗,通过听证会的外衣制造一个合法的借口,民众又不是傻子。
难怪民间会笑谈称听证会有两种,一种是听证会,一种是中国的听证会。更有人把“听证会”当成近些年流行使用的“小姐”、“同志”等词语一样来褒贬。连笑话段子都不放过“听证会”。比如有,路人甲:听说你今天参加听证会了啊?路人乙:你才参加听证会了呢,你全家天天都参加听证会了呢!更有趣的是对于“逢听必涨”,有官员曾经出来纠正:不是“逢听必涨”,是“逢涨必听”。拜托,别玩儿文字游戏了好吗?
谁在“代表老百姓”参加听证?
时下,风景区门票涨价、铁路票价、水、电、液化汽等等涨价,有关方面都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官员、群众代表等各类人士召开一个听证会。而如今之听证会,有一奇特现象是,参加听证会人员都大谈涨价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洋洋洒洒,理由充足,论据充分,好不热闹,却鲜闻“反对涨价”之声或有太多不同意见出现,让一场听证会成了涨价论证会。这真是前所未有之奇怪现像,到底是谁在代表老百姓参加听证会?
听证代表作假,这在听证会乱象中其实一点都不稀奇,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让内部人士来冒充消费者;可像成都这样,连“托儿”都是固定的,比如“听证专业户”———成都老太胡丽天,7年来报名参加全国、四川省和成都市的40多场听证会,被选上23次。被网民们称为“史上最牛听证代表”,更有人称其为成都听证会的“最牛群众演员”。试想,如果在遴选消费者代表时,绝大多数代表说不定已经被利益集团“买通”,由这样的铁杆涨价支持者来“代表”消费者,我们就不会奇怪每次听证会都能在外界一片反对声中,收获动辄百分之百的涨价支持率。
一方面这些不能代表一般老百姓的“代表”混进了听证会的现场,而另一方面那些真正能够代表低收入群体的代表,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进听证会的现场。拿前几年在济南的一场听证会来举例。在24名听证代表中,有消费者9人,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专家学者2人,经营者1人,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政府部门5人,其中八成同意涨价,即使在9名消费者代表中,也只有2名在校大学生表示反对。而在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中,没有一名低收入听证代表参加。
政府岂能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
不仅如此,行政听证的组织者,往往与听证申请人关系密切;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也往往由组织听证的政府机关来指定;在第一次听证会中持反对意见的民意代表往往被排除在二次听证的代表名单之外……而由于对听证会的立法形势滞后,且各地普遍由政府有关部门强势主导,行政机关的最终裁决使得听证会近似于法院的终审判决,即使反对意见再多,一般也无能为力,因为听证会的那些参与者已经“代表”所有人表示同意了。
我们都知道公共产品价格调整中,消费者协会难有利益沾染,如今却有政府的利益牵涉其中,甚至很大程度上与水务、电力等部门具有同样的涨价冲动。更何况,听证会的主持者价格管理部门,多半就是涨价规则的制订者和维护者,可以试想,由一个本身就想涨价的部门来召开听证会,在监督与规范条件下并不有效的前提之下,其势必想方设法为涨价创造有利条件。
如此看来,听证会的主要功效在于为政府主导的“涨价”政策提供合法性,如此岂不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又一翻板?老百姓早就看透了这套把戏,从一开始政策早已定下,然后再假惺惺地开个听证会,以展现民主精神和谦和姿态,最终各位代表上场支持涨价,让“涨价会”成功胜利召开。至此全国上下各个领域,现在一概如此玩这种把戏。
有没有最终不涨价的听证会?
真正的听证会,应当让消费者唱主角,而不是所谓的社会精英反客为主,在那里强奸民意。如果由电视台全国直播,群众短信投票,或者网上投票,听证会的通过率,还会有如此般的成功奇迹吗?但如今利益集团已经习惯了这种涨价模式,要让听证会真正的产生作用,必须先理顺听证会背后那些复杂的利益纠葛,剔除垄断企业在民生领域的独断专行,放开市场经营,公平竞争,同时公开成本、财务运营,然后再来谈什么民主听证。
比如在美国,涨价的听证会事关公共,主办方不得禁止媒体进行报道,一般都有电视台现场直播,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美国城市治理的成功所在,主要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决策,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在一定形式上,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均衡考虑各利益集团诉求的。像中国搞的银行收费,出租车计费听证,在美国由于银行和出租车都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价格由市场决定,因此无需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也无权决定其价格所以。更何况任何一个议题的出台,政府或议会仅仅作为“代言人”出现,进行公平博弈,不是“大包大揽”或“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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