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12日披露,经指定管辖,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任增禄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4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于11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增禄在任华亭县县长、华亭县委书记、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建筑工程承包商、企业老板等人谋取利益,收受当地及外省16家企业负责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22万余元及价值11万余元的金砖1块。同时,任增禄还在干部任免、人事变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774万余元及价值4万余元的金条等物。在任增禄的家庭收入中,还有400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12年5月,任增禄因涉嫌重大违纪违法被甘肃省纪委立案调查。同年8月,其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被撤销。9月13日,因涉嫌受贿罪由甘肃省检察院批捕。
据了解,任增禄现年53岁,1997年10月任庄浪县政府副县长;2003年4月任平凉市农牧局副局长,农科所党委书记、所长;2005年12月任中共华亭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6年1月当选华亭县人民政府县长;2009年7月任中共华亭县委书记。2011年11月19日,经选举,任增禄出任平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委员副主任。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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