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4月12日披露,經指定管轄,甘肅省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任增祿涉嫌受賄1000餘萬元、400餘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於11日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增祿在任華亭縣縣長、華亭縣委書記、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建築工程承包商、企業老闆等人謀取利益,收受當地及外省16家企業負責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222萬餘元及價值11萬餘元的金磚1塊。同時,任增祿還在幹部任免、人事變動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774萬餘元及價值4萬餘元的金條等物。在任增祿的家庭收入中,還有400萬餘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公訴機關認為,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2012年5月,任增祿因涉嫌重大違紀違法被甘肅省紀委立案調查。同年8月,其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被撤銷。9月13日,因涉嫌受賄罪由甘肅省檢察院批捕。
據瞭解,任增祿現年53歲,1997年10月任莊浪縣政府副縣長;2003年4月任平涼市農牧局副局長,農科所黨委書記、所長;2005年12月任中共華亭縣委副書記、代縣長;2006年1月當選華亭縣人民政府縣長;2009年7月任中共華亭縣委書記。2011年11月19日,經選舉,任增祿出任平涼市第三屆人大常委委員副主任。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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